不支持Flash

12名送奶工索得加班工资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08:02 解放日报

  本报讯(杨克元 陆一波)上海一知名乳业公司12名务工人员因不满公司少付他们节假日工资等原因,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闵行区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孙先生等12人工资差额及补偿金近5万元,并为他们缴纳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分别返还押金。

  36岁的孙先生来自江苏宿迁农村。2000年5月进入乳业公司担任送奶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没有为他缴纳综合保险,且法定节假日工资特别低等原因,孙先生与类似情况的11名外来务工人员于今年8月14日申请仲裁。但裁决仅支持缴纳综合保险、返还押金,对节假日工资未予支持,仲裁费300元也由双方各半负担。孙先生等人不服,诉至法院。

  孙先生诉称,他每日凌晨2时起为客户送奶品,早上7时前必须送好,365天从未间断,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也一样。他平均工资为70元/天,但节假日工资只有30元/天。另外公司也未缴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因此,他要求公司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差额36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对此,乳业公司辩称,孙先生等人每天工作时间仅3小时左右,故不存在加班工资差额问题。

  法院认为,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孙先生等人每天仅工作3小时,公司按30元/天支付节假日工资,确未足额支付,公司应支付工资差额和25%的赔偿金。此外,法院还判决公司为其缴纳2002年9月至今年11月的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和返还押金1.5万元。

  员工“顶班”就不发加班费?

  纸箱厂被判败诉,支付加班费7499元

  本报讯 (通讯员 殷超)张先生在某纸箱厂从事计件制和计时制两种方式的工作,纸箱厂却将计时工作算作“顶班”,以此为由拒发加班费。张先生遂将纸箱厂告上法庭,要求支付7499元加班费。近日,闵行区法院判决支持了张先生的诉请。

  去年6月到今年6月,张先生在一家纸箱厂工作,共领取计件工资1万余元。刚开始,纸箱厂按35元/天的标准发放张先生计时工资,两个月后,工资标准变为37元/天。期间,张先生共出勤319.20天。张先生认为纸箱厂未按规定支付他加班工资,故诉至法院追讨工资7499元。

  纸箱厂辩称,张先生的工作实行计件制,已足额支付工资。纸箱厂根据岗位需要安排张先生顶班,顶班按固定标准发放工资,每班工作4小时左右,但为统计方便每班均按1天即8小时统计。

  法院审理后认为,张先生所从事的计时制工作天数已超过同期法定工作天数,故他的计件制工作属超时工作,纸箱厂应补足加班工资差额部分。另外,计时制工作超时部分,纸箱厂应支付相应加班工资。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