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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蔡莹婷)上海某电源系统公司电池销售部经理何某利用职务便利,先后收取北京、广州、武汉、天津等地多位销售代理商贿赂共计4.6万余元。近日他被普陀区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
法院认为,何某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已触犯刑法,应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