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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病患家庭欲交叉换肾遭医院否决引发热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03:57 大洋网-广州日报
两个病患家庭欲交叉换肾遭医院否决引发热议
妈妈陪着何一文在医院的病床休息。邱伟荣 摄

  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指出:“家庭‘交叉移植’是小概率事件,在法律上属于空白地带。现行器官移植管理条例存在法律漏洞。”

  专家观点一:对于尿毒症患者来说,活体肾移植“既不是唯一的办法,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专家观点二:在器官移植中,必须保证供者完全自愿而非受到家庭压力。

  专家观点三: 器官移植不能打活人的主意。

  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该事件的解释权在卫生部,“(卫生厅)对这件事不会特批,法律规定就是如此。”“交叉捐肾”被拒重要的是法律问题。

  本报讯(记者何有贵、任珊珊、黎衡、何道岚 通讯员李奕华、伍晓毅)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何志刚与何一文两个家庭的交叉捐肾未能获得伦理委员会的通过,医院方面正在尽最大努力尝试一切符合法律的途径为患者寻觅合适的肾源,同时将减免两个家庭住院的费用。这给两个家庭当头一棒,他们一致认为,手术不成,无法向家乡父老交代,我们现在骑虎难下,更主要的是我们亲人的命谁来救。国内权威专家对“交叉换肾”意见和网友意见并不一致,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就此事回应本报记者:“这件事不会特批,法律规定就是如此。”

  妻子哭求医院做手术

  前天一早,何志刚的妻子杨美华、史道红的妻子曾瑞兰乘火车来到广州,因为她们接到广州亲人的消息说,她们的丈夫要在28日做手术,一来是做手术要家属的签字,二来是为了照顾好丈夫,没有想到事情发生突变。

  昨天上午10点多,记者来到器官移植中心七楼病房的时候,史道红的妻子曾瑞兰正在阳台上的椅子上打瞌睡,而何一文则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十一点四十分,午饭开始了。两家人聚到一个房间,在中间支起一个简易的桌子,不一会儿,记者看到各种塑料袋和瓶瓶罐罐摆到一起,有辣干菜,有干炸小鱼,有老干妈辣酱,有腐乳。“这些菜有的是他们来的时候从老家带过来的,有的是今天上午妻子来的时候从家里带过来的。”何志刚说:“即使老干妈辣酱也是从常德买的,因为广州的老干妈比家乡贵很多”。史道红笑着说,广东菜真的吃不习惯,我很能吃,即使这些简单的菜,我也吃两盒饭。

  “两个病房才四个床,而我们有8个人,每天晚上只好简单地打地铺,有的只能躺在椅子上过夜。” 史道红的妻子曾瑞兰说。中午12点左右,医院的一个负责人来到病房,正式向两家人告知,这个手术不能做。听到这个消息后,还存有一线希望的何志刚的妻子杨美华大哭起来说:“求求医院,救救我老公,救救我的家庭。”

  家属:手术不成骑虎难下

  下午四点多,记者来到八楼的血液净化室。何志刚和何一文仅一床之隔,红红的血液管插在他们的手臂上,何志刚说,四个小时的透析是很难熬的,三天就得透析一次,这已经是来广州后的第五次透析,不知道还要透析多少次。

  史道红无聊地躺在床上,他说,我们的事情在家乡常德已经传开,常德市的百姓为我们捐了善款,他们也知道我们来换肾。今天中午,医院的一个负责人明确地说,这个交叉换肾的手术不能做,这不是把我们往绝境中推吗?

  “我们现在来广州的花销基本上都是常德市民们的捐款,现在已经花了三万多元,为什么当时说可以做手术?为什么到现在才通知我们不能做手术?我们如何向家乡人民交代?”史道红说。

  他接着说,现在我们是走也走不得,住也住不了。我们连回去的路费都没有,我们真是骑虎难下。

  医院:对患者的治疗未停止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昨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指出,虽然两个家庭的交叉捐肾未能获得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与伦理委员会通过,但目前针对两名患者的治疗并未停止。医院方面正在尽最大努力尝试一切符合法律的途径为患者寻觅合适的肾源,同时将减免两个家庭本次住院的费用。

  据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副院长陈德介绍,何志刚、何一文两人均为终末期肾病患者,这种疾病并非只有肾移植一种治疗方法,其中血液透析和腹膜透析就是目前被医学界公认的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而两名患者在广医二院住院期间就一直在接受这两种治疗,目前病情是稳定的。

  与此同时,医院方面也在尽最大的努力,尝试为两名患者寻觅合法肾脏供体。

  专家:恐会导致变相器官买卖

  针对这一事件,国内医疗界首位“长江学者”、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副主任委员陈忠华教授指出,现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存在法律漏洞。他更强调,对于尿毒症患者来说,活体肾移植“既不是唯一的办法,也不是最好的办法。”

  曾于2006年主持国内首个家庭间“交叉移植”手术的陈忠华教授说,“‘交叉移植’属于有条件的非亲属交换。对于这种多家庭互救方案,既无法律支持,又无法律反对。”陈忠华教授表示,《人体器官移植条例》没有考虑这类多家庭互换肾脏的“小概率事件”,有进一步修改的空间。“不能鼓励在国内推广这种互助方式,”因为风险显而易见。

  手术失败风险有三

  陈忠华指出,手术建立在交换的前提下,但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平等”。手术一旦失败,将可能出现三种情况:一是一方索赔;二是收回向对方提供的肾脏;三是找医生算账。

  不能打活人主意

  “器官移植不能打活人健康人的主意。”他表示,应该推广公民自愿在死后捐献器官,而非制造出更多的“孤肾人”。

  恐怕会滋生器官买卖

  国内一片“器官移植热”也蕴藏着器官买卖的危险。陈忠华表示,“目前已经有人利用法律漏洞,构成事实上的买卖关系。”

  根据《条例》规定,“有证据证明活体器官接收人与捐献人存在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则可以进行活体器官移植。“作为法律条文,这个规定措辞极不严谨。”陈忠华表示,对于“因帮扶等形成亲情关系”的界定漏洞很大,在一些地方可能直接导致变相器官买卖的出现。专家呼吁应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

  廖新波认为,实施未满一年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目前无修改余地”,但不代表未来不会修改。修改也可能引发新的问题。“以后会否存在病人私下互相捐器官?最关键的问题是会否导致器官买卖的出现?”

  网友:几乎全部赞成交叉换肾

  昨天,医院伦理委员会以违反有关规定与伦理为由,否决换肾手术的消息公布后,在网上引来了国内众多 读者的议论。记者浏览了国内几个主要的大网站后,发现大部分网友对医院决定都是持反对意见,持支持意见的人几乎没有。综合众多读者的表态,可以看到网友的观点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观点一:伦理与生命的衡量

  MSN网友:命都没了,还哪里管得了什么伦理!

  腾讯网友:到底是医院所谓的伦理重要,还要人命重要呢?

  腾讯网友:生命可贵啊,为了生存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去争取,何况是可医治的病。

  观点二:生命由谁作主?

  大洋网友baa352768:8个人就可以决定全国性救命之事,是否无稽之谈?

  MSN网友:医者父母心……如果是委员们自己的家人呢?

  MSN网友:救人要紧!两个病人都有出具证明表明他们双方是自愿的,不是受胁迫的,那个伦理委员会怎么还要死守那个所谓的条例呢?难道救死扶伤不是医院的天职吗?

  时间就是生命,时间对于这两个生命垂危的病人来说,意味着什么?请委员会的人换位思考一下,但不要思考太久了,时间不等人。

  观点三:另一种解读

  新浪网友:法律禁止家庭交叉捐肾,那无偿献血也属于家庭交叉捐血,我们是不是不要献血呢?

  腾讯网友:两个家庭找一男一女结婚,换了肾后再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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