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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支付员工开出的“高薪”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30日08:28 台海网

  台海网12月3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民论) 讨薪员工说老板欠了他一万多元薪水;但老板却“叫屈”说,欠薪是事实,可员工平时工资没这么高。近日,厦门中院受理了一系列这样的工人讨薪案件。由于双方没签劳动合同,欠薪究竟是多少说不清楚,只好请法官裁断。

  被告同安一家模具公司不但没跟员工签劳动合同,也不按时发工资,员工甚至要以临时借款的方式领工资,就连个工资条都没有。

  操作工戴先生起诉说,公司拖欠其6个月工资。戴先生称,其在公司工作时,每月工资为2500元,公司一共欠他13000多元工资。除戴先生外,他的十多名同事也同时到法院起诉这家模具厂,都要求公司偿还工资。

  由于双方没有签合同,公司又拿不出证据证明这些员工的月薪到底是多少。不少起诉员工,都说自己是高工资,其中有的员工自称月薪高达4000多元。员工们起诉要求的金额总计十多万元。虽然公司说,这些起诉的员工平时的工资没有这么高,他们是在虚报工资,但公司却无法举证。

  员工的真实工资是多少谁说了算?根据 《劳动法》相关规定,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如果无法举证,就要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员工提出的工资数额不超过“社会常理”,企业就要支付。

  在中院法官的调解下,近日,同安这家模具公司与起诉员工达成调解协议,基本按员工要求全额支付拖欠工资。法官认为,这一系列案件说明,企业应当主动与员工签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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