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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千公里村道 纳入路政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3:24 温州新闻网

  温州网讯 据温州市公路处昨天透露,我省要将村道纳入新修改的《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适用范围,该条例将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以解决村道路政处罚和路政许可没有法律依据的现状。这意味着,今后我市7000多公里村道的管理职责更明确了。

  近年来,随着康庄工程的实施,我市农村公路尤其是村道建设进展飞速,现有村道7000多公里。而根据原条例,“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村际公路的养护与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但实际上,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具有法律上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不能对破坏、损害村道等违法行为实施必要的处罚,不能对合法占用公路等行为予以许可。因此,条例的适时修改为明确村道的管理主体,切实保护村道公路的路产路权,维护村道公路的安全畅通提供了充分的法律支持。推荐阅读

  据介绍,修改后的《条例》第58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并符合公路技术标准的村道路政管理,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相关的监督检查,按照本条例对乡道的规定执行。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做好相关村道的路政管理工作。(汉祥 翰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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