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一制毒男子被判15年徒刑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7:00 武汉晚报
凃莉 邢怡 刘丰 实习生 汪继成子 本报讯(通讯员 凃莉 邢怡 记者 刘丰 实习生 汪继成子) 昨日上午,市中院一审以制造毒品罪,判处陈小毅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陈小毅现年30岁,武汉市人,无职业。去年1月初至3月9日期间,为牟取暴利,陈小毅伙同吴某(在逃)为制造毒品,出资先后购买了制造毒品的工具、设备及原材料,在江汉区民意街陈的租借房内生产加工毒品氯胺酮(K粉)。 去年3月9日,公安机关将陈小毅抓获,并从其租借处及其租借的汽车后备箱内搜缴出大量K粉成品或半成品及制毒工具,其中成品900多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