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爷爷探孙受刁难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07:12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高健)春节临近,本市法院受理的探视权纠纷骤然增多。仅海淀法院从去年12月21日到昨天就新立案10件,扣除节假日,几乎是一天一件。特别是一些老人,为了能看上孙辈们,频繁出入立案大厅讨“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法律规定,儿女离婚后,老人想看望孙辈只能通过自己的儿女来主张探视权。 昨天,被法院拒绝立案的张大爷生气地说。“我儿子前年离的婚,孙子小云(化名)判给了他妈妈。孩子是我们老两口一手看大的,现在老伴一提起孙子就抹眼泪。”张大爷告诉记者,他们很想在今年春节让小孙子回来过年,但几次提出,前儿媳一会说有这事儿那事儿,一会又说想带孩子出去玩,就是不答应。老两口受尽了刁难,无奈之下,张大爷想求助于法院索要探视权,没想到又被法院“拒绝”了。 海淀法院民二庭汪懿法官解释说,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据此,法律只赋予父母享有探视权,祖辈不能索要探视权。如果爷爷奶奶想看孙子,只能通过儿女行使探视权。RJ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