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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人讨要捐款续:受助者曾开话吧经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4日12:40 华龙网-重庆晨报
资助人讨要捐款续:受助者曾开话吧经商
李永春向记者展示与段霖夏的协议。

资助人讨要捐款续:受助者曾开话吧经商
段霖夏2003年在当“棒棒”。(资料图)

  中途退学经商的北大软件学院研究生段霖夏,昨日被曝其在当“棒棒”和北京读研期间曾滞留万州经商,并因与合作者纠纷上过万州区法院理论“投资款”。这一消息,再次让将其告上法庭的资助人李富华“大跌眼镜”。

  “段霖夏是个生意人”

  “段霖夏2003年受助前后就曾与我合作搞过经营。”昨日下午,万州市民李永春约见本报记者,出示有关的协议、收款凭据称,2003年8、9、10月,自己曾与段霖夏在重庆三峡学院大门外经营“移动话吧”,“最近电视新闻上在播放段霖夏与资助人的官司,我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

  李永春告诉本报记者,自己以前长期在万州太龙镇一带收购柑桔,因此与段家人比较熟。听说段霖夏考取了北大的软件研究生,认为他对软件比较熟,提出一起经营“话吧”。段霖夏表示同意,两人遂合伙,找到了中国 移动万州分公司。

  “最近看了你们的报道,我才晓得段霖夏以前是学的机械,而且读研究生时只考过了英语,对软件根本不熟。”李永春说,两人总共出资2万余元,其中段霖夏出资7000多元,搞了一个“话吧”。但段霖夏很少来,对生意照看很少。所以合作两个多月期间(其中开业不到一个月),两人多次扯皮,其中曾发生段霖夏把话机全部收走等事件。他于是把段霖夏告上了法庭,要求散伙。

  曾与合伙人打官司

  记者在李出示的一份签署于2003年10月17日,有段霖夏签名盖手印的《庭外和解协议》上,看到“李永春一次性补偿给段霖夏人民币叁万元,含上月分红及本金”、“双方自动解除合作经营关系,由李永春独立经营与移动 公司的所有业务”、“此协议生效之前的所有由双方当事人产生的业务及财务清理工作由李永春独立承担”等内容。

  李永春称,他是被迫同意赔偿段霖夏3万元损失。“段霖夏是在拿到钱后,才去的北京读研究生。”

  记者昨日还找到了这份协议上的证明人、万州移动 公司市场部人士郑泽勇。郑证实,李、段二人是2003年六七月份来找到他,要求开办“话吧”的。后李称段来的时间太少,而段则称李的经营思路有问题,双方还发生过锁门等不愉快的事情。“李起诉到法院后,不知怎么二人又达成了和解,还拿着协议来找我签的字。”郑泽勇证实,两人的投资额总共不到3万元。

  记者昨天通过电话找到段霖夏的哥哥段林春,托其告诉段霖夏此事并发表看法,段林春称与己无关,挂断电话。

  资助人提出四大质疑

  昨晚,闻知这一消息,资助人李富华及其律师高精忠十分气愤,他们对段霖夏提出了四大质疑:

  一、段霖夏既然有经商的资本,是否还需要他人捐助?

  二、段霖夏在经商期间如何当“棒棒”?是否作秀?

  三、研究生当年9月份就已入学,而段霖夏10月17日还在忙着打官司,解决与他人的经济纠纷,他究竟在怎样读书?他到底当初有没有想过把书读下去?他对媒体讲的自己在入校后一段时间思想才发生变化(准备经商),是不是真的?

  四、李富华最初资助段霖夏读书的2000元善款,是否就已经被其用作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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