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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汉不满拆迁补偿守在废墟达四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08日03:00 南方都市报
老汉不满拆迁补偿守在废墟达四年(图)
昨日下午,石龙镇南二桥西。这栋红砖房因住着人而逃过一劫

  2007年的最后一天,石龙镇王屋洲村民郑琼位于王屋洲南岸二桥右侧的老房子被偷偷地铲掉屋顶,为防止更大的拆迁,从新年的第一天起,他62岁的哥哥郑光华一直睡在屋外的废墟处,白天则与儿子轮流看守着。从2001年起,王屋洲南岸二桥右侧的上万个平方开始拆迁,涉及人数多达千人,但由于与村委会、当地政府部门一直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郑琼以及王包两户人的3间房子一直竖立在拆迁的工地上。

  不接受补偿方案拒拆迁

  在石龙镇王屋洲南岸二桥的右侧,一圈铁皮将上万个平方的面积圈了出来,其内大多是一片残砖破瓦的废墟。引人注意的是,在废墟的正中央有间孤零零的砖房。房子的屋顶已经完全塌倒在地,而房子的左右墙壁并没有被完全推倒。在铁皮圈的另一侧,还有两间砖房孤独地竖立在铁皮圈内。在已被拆除屋顶的房子前,几张硬纸箱叠在一起,旁边有一大袋毛衣。“我现在每天晚上都住这里”。说这话的是石龙镇王屋洲62岁的村民郑光华。

  郑光华说,被拆去屋顶的房子是其一直未出嫁过的妹妹郑琼的。在2001年时,就已规划好拆除桥右侧这块上万个平方区域内的房子。当时这里住着上千人,有两三百户人。他自己的房子就在妹妹的房子前面。“当时的拆迁补偿方案是,由村委会在另一个地方给每户根据人口分一块宅基地,每户只能按四口之家来计算,还给每个人以分红的形式补偿2万元”,郑光华说,但村委会却还有个规定,但凡父母分得宅基地,子女就不再享受分配,若是子女分得住宅基地,父母不得再享受分配。

  在断水中度过四年

  郑光华说,他坚决反对这个规定。“我还有个没有出嫁的妹妹,50多岁了,她一直与我妈妈住一块,按照这个规定,由于村委会分给我家四口一个80多平方的宅基地,我妈妈和妹妹就没得房子住了”。郑光华说他妈妈可住到他那了,可妹妹不可能一直住他那啊。“结婚后,我就和父母分了家,成了两个家庭,怎么还能把我未出嫁的妹妹算在内啊”。与郑光华同样反对这一补偿方案的还有工地上的另外两间房子的主人王包。

  据王包的儿子说,原本他们一家三户人都住在这一片区域内,后自己的主动拆迁掉了,获得了住宅基地,但其父亲并没有获得。“他没房子住了,也不好住我家和我哥家,所以只能住在老房里,不让他们拆迁了”,王包的儿子说,自2003年周围的房子全部被拆除后,他父亲仅留的两个房间孤零零地在一片废墟中,停水停电了。“从那时起我父亲一直是担着水回房子,而电也是后来自己从供电部门单独拉来的电线。”因为受此影响,王包的儿子说,几年来他父亲一直过着没有电话、电视信号的生活。

  住在屋外防止更大拆迁

  记者采访时,由于郑琼在帮人做饭,没有来到现场。记者指着简易的纸箱外壳问62岁的郑光华晚上睡这冷不冷。老人笑着说,“怎么不冷,但为了不让人再次将房子进一步偷偷地拆掉,我只能这么做了”。为了防寒,老人在屋前拣来不少木块。老人指着有些已被烧黑的木块说,冷了就生火。而白天则是与儿子轮流在屋外看守着。郑光华说,2003年他住进了村委会分的宅基地里的房子里,但其母亲和妹妹则还住在老屋里。“由于当时并没有达成补偿协议,我的房子和我妈妈的房子都没有拆除,后来在去年6月我妈妈去世,我妹妹就搬到了我家,房子还是没有拆除”。

  郑光华说,2007年12月30日,由于他已住进了村里分得的宅基地里,经过了他本人的同意,村委会、城建办等部门拆除了他家的房子,但当时说好了并不拆除他妹妹原先住的房子。“他们也答应了,我就安心地回家了,可就在12月31日早上7点去到现场时,妹妹家的房子屋顶竟然被偷偷地拆除了”,郑光华说,他赶紧去到村委会以及城建部门,都称不是他们拆的。“这怎么可能呢,要不是他们,谁敢在已被围起来的铁皮圈内,搞这么大的动静拆房子”。

  -各方说法

  工地物管:为何就他们迟迟不拆

  昨日下午记者采访时,工地上一台挖土机一直在来回地工作着。自称是工地的物业管理人员的几名男子一直跟随记者采访。男子说,这片地打算建高档住宅区,都已批地了好几年,但就是这两户人家的三栋房子迟迟不肯拆迁,你们一定要帮问清。至于该地被什么人拆除,男子说并不清楚。“你们是物业管理人员,你们怎么不知道呢”。面对记者的质疑,男子表示沉默。男子尔后说,肯定是经过了政府有关部门的同意啊,否则谁敢去拆。由于男子们拒绝透露工地的项目单位,记者未能找到该地的房地产开发商。

  村委会:补偿方案获村民同意

  昨日,石龙镇王屋洲村委会的负责人告诉记者,从2001年起,村主任换了四任,拆迁工作也多次被中断。当时2001年出售这块地时,向全村的村民发过一张告示,说好了每户可另外分得一块宅基地,但凡父母分得宅基地,子女就不得再享受分配,或子女获得分配宅基地,父母就不得再享受分配。对于不曾出嫁的女子该又怎么算,村委会干部并没有回答记者的提问。村委会的负责人说,拆迁工作一直不是由村里负责。村里只负责补偿方案。“我们也还不知道郑光华妹妹的房子被拆除了,更不知道被谁拆的了”。该负责人表示,当时补偿方案获得村民扩大会议的同意,村民就不应该拒绝拆迁。记者查看了当时的公告,内容提到,拆迁工作必须同意并签订协议才能拆迁。但据郑光华说,她妹妹并没签协议。

  城建部门:没派人拆该“钉子屋”

  就房子无缘无故被拆除,记者在石龙城建办投诉咨询台向工作人员反映时,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城建部门并没有派人拆除该“钉子屋”。

  随后记者在询问石龙镇相关负责人时,该负责人却表示,他对此事毫不知情。“拆迁工作是城建部门的事”。

  律师:可追究拆迁者法律责任

  广东赋诚律师事务所张元龙律师说,根据《物权法》规定,拆迁工作在我国属于政府行政行为,但在拆迁时必须先与拆迁户达成拆迁补偿协议,且要事先通知拆迁户。如果拆迁者私自拆迁,拆迁户可报警,以损害公私财物行为罪追究拆迁者的法律责任,其中包括民事赔偿,情节严重者可追究刑事责任。再者,即使是已被悄悄拆除,拆迁户依旧可拿到因拆迁而获得的补偿。

  统筹:本报记者 许愿坚

  采写:本报记者 何永华摄影:见习记者 梁清本网站所刊登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字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未经著作权人合法授权,禁止一切形式的下载、转载使用或者建立镜像。否则,将依法追究其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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