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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霆家人备受煎熬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18日10:50 三联生活周刊

  煎熬

  许彩亮其实不太愿意许霆去广州。许霆在家附近的摩托车销售店已经干了近半年,底薪加上提成和各种补贴报销,“每月能到1000多元了”,许彩亮觉得,“在临汾已经算不错了”。临汾是山西一座典型的能源型城市,烟灰色的天空随时提醒着这一点。四星级酒店和各款豪华越野车则彰显出这城市中的财富级差。

  许霆家在临汾郭家庄,现在叫向阳西路,早就跟随大规模的城市化进程改换了面貌。许彩亮的房子前两年拆掉后,正等着新的商品房修好,这期间一直住二弟家,一个院落独立的四层小楼。许彩亮和妻子杨苏卓原本都是四家湾金铜矿上化验员,一份在矿上轻松安全的工作。不过许彩亮很有些想法,1989年就从亲朋好友处筹措来15万元,投资办一个粉煤灰开发的厂子,亲自跑去东北进设备。这厂子撑了不到3年就倒闭了,算下来赔进去20多万元。那时候的这笔巨债多少让夫妻俩备感压力,也多有争执。1992年,考虑到孩子的学习问题,许彩亮辞职回了老家临汾郭家庄,而杨苏卓在那之前早以工作调动的形式到了临汾商业局,不过只是挂个名字转户口,并没落实实质工作。夫妻俩这一年合力开了个小商店,一家的开销和那笔20万元的债务,靠着这小店的生意,7年下来,夫妻俩基本把债还清。

  许彩亮夫妇庆幸的是许霆和女儿都是乖孩子。他们从矿上落户郭家庄的时候,许霆要到村小读三年级,可学校里哪个班都不想要,觉得矿上的孩子肯定学习不好,难调教。刚巧赶上学校的期中考,许霆考了第一名。许霆让家人发愁是初三叛逆期的时候,开始逃课打工,甚至独自外出了一年。回来后突然洗心革面,“就懂事了”,发奋重读初三。许霆后来跟母亲说过,外出打工的那一年让他认识到,没有知识不行,一定要好好读书。杨苏卓说起来备感遗憾,“那年的重点线是505分,许霆考了476分,只上了临汾二中,如果再早点做准备,应该能考上一中或三中”,因为“二中是临汾最差的”。

  广州的变故,夫妇俩后来从公安和银行那里知道了一些情况,他们辗转咨询了身边许多跟法律打交道的人,得到的答复是盗窃罪,更具体的就没有了。夫妇俩有些想不通,他们承认许霆做了不对的事情,但觉得不至于严重到犯罪的程度,因此接到许霆报平安的电话时,并没有激烈劝说他自首,还会试探性询问公安机关,他们愿意把钱都还了,可不可以不要再追究孩子的责任,公安方面当然不会给出他们期待的承诺。

  父母在忐忑中揪着心,一边又庆幸儿子至少还是自由的。而许霆则在山西不同的城市游走,想着怎么把钱凑足。同样是询问笔录提供了更多细节,他从广州坐汽车回到临汾,然后发现塞在被子里的5万元钱不见了,不敢回家,找了一家酒店住下。在临汾待了一个多月,他都没有跟家人联系,然后去了太原,与一个朋友合开了一家网吧,投资10万元。此前,许霆与银行联系过一次,问自己是不是把钱还了就没事了,银行方面的答复是已经报案了,还了钱也要由公安机关来处理。许彩亮夫妇因此分析,许霆开网吧是想赶快把钱凑齐还给银行。不过网吧亏了本。许彩亮从许霆的朋友和律师那里了解到的情况是,从不买彩票的许霆还买了5000元的彩票。最后许霆身上只剩下2万多元,算下来只够这一年逃亡的生活费用。

  在这样的窘境下,许霆在太原被一家大企业录用,被派往陕西宝鸡接受一个月的培训,这期间给家人打过电话,说已经找到工作。看着陌生的宝鸡区号,许彩亮其实并不相信。一个月培训结束,2007年5月22日,许霆和同事们到宝鸡火车站乘车去往北京。他的紧张神色引起车站民警的注意,接下来身份证查询系统很快证实他的逃犯身份,逃亡就此结束。

  量刑

  从得知许霆被捕到现在,许彩亮已经陆续去了广州3次。第一次是2007年6月,为许霆请律师。许彩亮庆幸自己还有个法律博士的老朋友,他是以前矿上做化验员的同事,恢复高考之后连考了4年,以自身的努力扭转了命运。这位朋友向许彩亮介绍了另一位山西老乡、华南理工大学民商法的关永宏,在关永宏的介绍下,将案子委托给律师杨振平。杨振平专职做律师之前,也是华南理工的老师。夫妇俩去广州的时候,刚巧赶上刘虎民回了山西,只好在华南理工后面找了一个每天80元的小旅馆住下。杨苏卓3天就回了山西,刘虎民办完委托手续,留下一笔费用后也迅速返回。

  许霆案一审开庭是2007年11月6日,许彩亮在开庭前一天再次到达广州,开庭结束当天返回。1小时的小范围公开庭审,律师按照前一天晚上的集体商议,为许霆做侵占罪的罪轻辩护。整个庭审,许彩亮只能看到儿子的后脑勺,许霆除了低头自我陈述和回答问题,一动不动,没回过一次头。庭审结束,许彩亮在外面等了很久,也没能等到儿子与他目光对接的机会。

  一审结果11月21日正式到达律师事务所,许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无期徒刑”。这与杨振平和同事吴义春的期待相去甚远。因为觉得“难以启齿”,几天后他们才告知许彩亮。隐忍于一个父亲心中的悲痛,彻底爆发。不过他还是保持了相当的冷静,态度坚定,一定要上诉,把官司打下去。12月24日是一个新契机,华南理工大学筹备许久的一场法律研讨会召开,在杨振平与关永宏的努力下,许霆案临时成为一个议题。参与者中有1位刑法专家,1位民商法专家,3位法理学研究者和两位律师。许彩亮在12月21日提前到了广州,他没想到,外界对于一审判决的关注来得这么激烈。

  沸沸扬扬的讨论,让许霆案的焦点集中于多个层面:在盗窃罪成立的前提下量刑空间的探讨,还有引申出去,关于银行责任和ATM安全性的讨论,也有律师上书恳请修改法律。这些讨论在某种程度上也类似于一种普法教育,有些事情,看起来情有可原,却是法不能容。

  回到一审判决结果,按照刑法规定,犯盗窃罪,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所谓盗窃金融机构,是指盗窃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如储户的存款、债券、其他款物、企业的结算资金和股票,不包括盗窃金融机构的办公用品、交通工具等财物的行为。“盗窃金融机构”并不是一种单独罪名,而是盗窃罪中的从重情节,应该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这意味着,只要是“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只有两种刑罚,三个结局是:无期、死缓或者死刑立即执行。要是想在这个档次以下量刑,必须有法定减轻情节,也就是降低一个量刑档次,比如自首、立功。

  这个事件里银行当然有过错。关于这台ATM机的离奇错误,银行方面解释,是由于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广州市商业银行的ATM机进行系统升级,这台ATM机一度出现故障,1000元以下的取款正常,而1000元以上取款,却只显示从账户中扣除1元钱。只是在我国的刑法里,除非正当防卫,被害人的过错只是酌定从轻情节,而不是减轻情节。

  在杨振平看来,为许霆做无罪辩护是他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方式,也是法官在目前的舆论形式下,“可能选择的最明智判决”。在专业的法学界,他的观点似乎并不能得到认同。从理性现实的角度而言,案件的突破口在于针对刑法的适用解释,比如“是否属于盗窃金融机构”,以及“是否数额特别巨大”。所谓法解释是指“探求规范的法律意义”。广义的刑法解释则可谓刑法的适用,“使规范与事实进入对应关系,解释规范、剪裁事实,从而形成结论”。诚如清华大学法学教授张明楷所说,“刑事立法是将正义理念与将来可能发生的事实相对应,从而形成刑法规范;刑事司法是将现实发生的事实与刑法规范相对应,从而形成刑事判决。作为解释者,心中当永远充满正义,目光得不断往返于规范与事实之间,唯此,才能实现刑法的正义性、安定性”。“解释者得出了不协调的解释结论时,不要以为刑法本身或者刑法与其他法律不协调,而要知道是自己的解释使得刑法不协调;所以,责任在自己而不是在刑法与其他法律本身。换言之,当解释者得出了不协调的解释结论时,首先应当怀疑自己的解释理念、能力与方法,然后重新解释刑法,直至得出协调的、正义的解释结论为止。”

  而郭安山那边,拿着那1.8万元回家之后,终于忍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对家人吐露了事情。在父母与妻子的劝说下,2006年11月6日,刚过完28岁生日就在老家的派出所自首。这一家人同样单纯地想着,拿了不属于自己的钱,“把钱退了,道个歉就没事了”。最后郭安山以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他没有请律师也没有上诉。2007年11月7日,许霆案开审后第二天,郭安山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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