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允许死刑情侣结婚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1月24日10:44 中国网

您是否赞成这对情侣在被执行死刑前,获批登记结婚并举行婚礼?
赞成,结婚是每个人的权利,司法部门应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反对,死刑正在复核中,结婚并举行婚礼不符合司法程序。
不好说

  山东一对相爱并同居的青年男女,因犯抢劫罪被双双被判处极刑后,为讨一个合法夫妻的“名份”,在被羁押的看守所提出一个惊人、罕见的“请求”——在被执行死刑前,批准他们领取婚姻登记证书,并举行婚礼。

  此举是否合法引发议论,本网连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田文昌,他介绍说允许死刑情侣结婚不违反任何法律规定,从人性化角度考虑可以答应他们的请求。 “这不是一个法律问题,是一个奇异的、人性化的社会问题。” 田文昌律师分析认为,答应他们的要求不会违反任何法律条文规定,死刑犯在执行死刑之前仍然享有生命的权利,包括生存权和婚姻权,他们依法被剥夺的政治权利不包括领取结婚证的权利。

  “从人性化的角度考虑可以答应他们的请求,” 田文昌律师认为,“如果答应他们的结婚请求,也可昭示民主化人权社会状态。”(文 黄欢)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企业邮箱换新颜 ·邮箱大奖等你拿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