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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超市因萝卜卖5元一斤被罚15000元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02:55 大众网-齐鲁晚报
据新华社北京2月1日电 截至1月31日,湖南省物价局通报查处了多起趁灾乱涨价行为。 1月29日岳阳市物价局,对新一佳超市金虹商场哄抬蔬菜价格行为(该商场销售的萝卜价格高出正常价格80%,达到每市斤5元)进行处罚,处以15000元罚款。并建议主管部门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降职和记过处分。 1月29日至31日,龙山县政府驻长沙办事处擅自将龙山县客运公司从长沙至龙山客运票价由每人240元提高至每人400元。省物价局会同长沙市物价局对该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责令办事处立即停止提价行为,清退全部多收票价款,并处以10000元罚款。 1月30日、31日,株洲市物价局对市内6个长途公路客运站点进行检查,对站内14台客运车辆擅自提高票价行为进行处理,责令有关单位迅速整改,清退多收票价款315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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