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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私立中学五名男生偷拍女老师裙下风光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02日09:24 台海网

  台海网2月2日讯 台中县私立明道中学夜间部五名男学生,上课时以照相手机偷拍两名女老师的裙下风光,私下传阅取乐,半年内共偷拍四次,直到有同学看不下去,传简讯提醒被偷拍的女老师“上课时裙子不要穿太短”,才让事件曝光。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五名学生坦承因为一时好玩才做错事,并向两名女老师道歉,但两名女老师不甘受辱,坚持对涉案学生提出告诉。台中地检署昨天将其中四名成年学生依妨害秘密罪嫌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另名未成年学生则由少年法庭审理。

  检方调查,就读私立明道中学综合高中部夜间部的白姓(十九岁)、林姓(十九岁)、何姓(十八岁)学生,见20多岁的英文科邓姓女老师经常穿短裙来上课,竟于前年十月起,分别向潘姓(十九岁)、林姓学生借用照相手机,利用邓姓女老师坐在讲台座椅批阅学生随堂笔记的机会,偷拍她的裙底风光。

  林姓学生食髓知味,去年三月十六日下午,再以相同手法偷拍辅导处周姓女老师的内裤。

  五名学生偷拍得逞后,私下传阅手机照片取乐,直到去年四月间,有同学看不下去,偷偷传简讯给邓姓女老师,提醒她“上课时裙子不要穿太短,以免同学偷拍”,邓姓女老师才惊觉自己成为学生偷拍的对象,一气之下向警方报案,并坚持对涉案学生提出告诉。

  周姓女老师原本不打算追究,但在少年法庭审理时又改变主意决定提告,法官查出白姓等四名学生在犯案期间陆续成年,遂将四人移送地检署侦办,被检方依妨害秘密罪嫌声请简易判决处刑。

  检察官表示,受害女老师虽穿着短裙上课,但并非故意或不小心露出内裤,而是学生利用老师不注意之际,刻意将照相手机放低偷拍内裤,窃录他人非公开隐私部位的犯行明确,依法可处三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三万元新台币以下罚金。(千寻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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