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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小伙救人溺亡续:认定荣誉前不火化遗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04:0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栋)昨日,湖北监利“2·11”渡轮中巴车坠江事故进入第三天,为救人而遇难的东北洲村村民付绍移和肖勇的遗体仍然停放在自家门前。截至记者发稿时,两家的家属都坚称,关于两人在事故中的表现性质鉴定问题,在未得到当地有关部门明确回应之前,将坚持不火化遗体。而当地的村民则纷纷自发请愿,要为救人而溺亡的付绍移和肖勇申报见义勇为的烈士称号。

  “昨日下午就人都走光了,也没留下什么话。”付绍移的大哥付绍安告诉记者,上午的时候,三洲镇镇政府来人给了他们家2万元的安葬费,下午,政府的人就都走了。在付家用塑料棚临时搭建起来的灵堂里,付绍移的遗体仍然冰凉地躺在门板上,闻讯纷纷赶来的各方亲属在付绍移遗体旁围着一个用旧锅做的临时火盆烤火取暖,同时等待着政府的消息。

  付绍安说,在付绍移的荣誉认定问题上,当地政府至今尚未作出任何回应。而肖勇的爷爷肖治归则表达了跟付家同样的要求,“按规定办,该怎么样就怎么样”,肖治归解释说,这个“规定”指的是被认可为烈士后的相关规定。两位救人遇难者的家属认为,他们的亲人在事故中救起那么多人,其中既有自家亲戚,也有不相识的人,其行为应该属于见义勇为,同时针对有传闻说家属“漫天开出几十万的高价赔偿”,付家和肖家的家属都予以了否认。

  据了解,事故发生后,当地政府专门成立了善后处理专班,两位因救人而遇难的村民,也引起了村民的普遍同情。“付绍移为救人献出了自己年仅21岁的生命,其家庭应该得到一定的补偿。”东北洲村村民胡能清说。

  村民张金平还认为,既然已经证实出事的中巴属无运营资质的“三无”车辆,而且出事轮渡也属非法营运,说明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那么车主、船主应该对此事故负责,政府也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两救人遇难者将各获赔偿金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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