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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一小区几成“垃圾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9日01:48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原物业公司撤场后,新的物业公司却始终进不来,原因是物业办公用房竟随着原物业公司“飞”走了。于是一场“物业管理用房”的争夺战在镇江华星小区业主和开发商——镇江市住宅建设发展总公司之间展开。在此过程中,这个居住着近900户业主,3000多市民的小区,在5个月之内几乎变成了垃圾场。

  昨日上午,在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几位主任带领下,记者绕过一堆堆脏雪,踩着满地的垃圾袋走进该小区,由于自来水改造刚刚结束,记者还要当心脚下的泥土和从下水道溢出来的粪水。据主任孙恒峰介绍,原物业公司“华康物业公司”去年9月主动撤场后,不仅没有交出物业管理用房,而且还将小区内的10余间停车库的钢管拆走,他们称车库是他们花钱盖的。

  由于“华康物业”始终不肯交出管理用房,新的物业就无法进入。加上一场大雪,导致整个小区一片混乱。整个小区5个月无人打扫,道路坑坑洼洼,路灯不亮,不少居民被摔伤,下水道、化粪池多处外溢,污水遍地,草坪和绿化树遭到严重破坏。由于“华康物业”是开发商镇江住宅建设发展总公司的下属公司,所以5个月来,业主委员会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并请镇江市房管局出面协调,但都没有任何结果。

  昨日下午,镇江市住宅建设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韩继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们已经同意移交自来水泵房,但2间管理用房的资产并不属于小区,而是属于住宅建设发展总公司。她说:“当初图纸上的管理用房并没有注明是物业管理用房,业主认为不是物业管理用房,就是违章建筑,那就按照违建处理,与业主无关”。至于二期工程为什么不建物业管理用房,她说也不清楚。

  镇江市房管局副局长陈纪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华星小区的物业管理用房按照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当属于业主所有,因为在小区建设时,已经将此打入成本。现在的问题是,镇江市住宅建设发展总公司在“华康物业”撤出后,已经将2间管理用房卖给了别人,而买主又不肯退房,所以导致2间办公用房无法移交。作为主管部门,我们也正在协调,作为开发商也必须要向业主提供管理用房。

  (张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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