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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公厕粪池生下女婴后将其抛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2日15:36 扬子晚报

  本报讯 常州一年轻女子在公厕粪池生下女婴后,竟然狠心将其抛弃,经好心人相救,女婴才得以保住生命。昨日,记者在武进人民医院的儿科病房见到了被亲生母亲抛弃的女婴,刚刚从恒温箱里抱出来的女婴重2500克,生命体征还算稳定,从外观来看,并无任何残疾。

  据了解,这个可怜的女婴是17日晚上6点多,被好心人陈女士从粪池里捞起来,和110民警一起送到武进人民医院的,现在主要由医护人员在照料着。17日晚5点多钟,陈女士在常州新北区三井一个公厕的粪池里发现了这个女婴,当时女婴身上沾满粪便和血,她连忙把女婴从粪池里捞起,回家拿了一条被子裹好,并拨打了110,一起将孩子送来。陈女士还透露,发现女婴之前,有人看到一个20多岁的年轻女子从公厕出来,穿的牛仔裤上沾满了血,看到这种状况,便来到公厕,就看到了这个被丢弃的女婴,估计该弃婴是私生子。武进医院的儿科主任冯罗华告诉记者,女婴抱来时,身上还连着脐带和胎盘,满身是粪便和血,不哭不闹,全身发紫冰凉。看到女婴生命垂危,该院妇产科和儿科赶紧投入紧张的抢救工作中,经过断脐、清洗、保暖、吸氧等一系列抢救措施,女婴才逐渐有了一些反应。2个多小时后,女婴才有了轻微的哭声。冯罗华表示,幸亏女婴送来及时,不然女婴很可能就没命了。但由于女婴当时受凉比较严重,还需要继续治疗,以渡过肺炎等感染关。

  “小宝宝,该吃点东西啦!”就在记者结束采访时,一位医护人员走过来,轻手轻脚地抱起女婴,试试温度合适,才将冲好的牛奶放到女婴嘴里。“看着婴儿天真可爱的小脸,怎么舍得将她丢到粪池里啊,孩子的母亲太狠心了!”记者在现场采访时,不少市民对这起弃婴行为纷纷表示谴责。市民王先生表示,孩子都是父母身上掉下来的肉,是一个小生命,遗弃孩子真是不应该。市民张女士也气愤地表示,遗弃孩子的人可能有难言之隐,或者真的负担不起,无力抚养,但可以向亲戚朋友或者社会求助,而不应该把婴儿活生生抛弃。

  常州法律界的有关人士表示,故意遗弃婴儿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我国刑法关于遗弃罪明确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遗弃人”在实施“遗弃”的时候怀有其他主观故意,比如扔到人迹罕至处、环境恶劣处等,意欲使被遗弃人因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去,将涉嫌故意杀人。孩子的母亲即使没有抚养能力,也不能伤害孩子,同时孩子的父亲也负有责任。但实际中,因此获刑的案例非常少,鉴于弃婴母亲的身份、文化程度、本身也是受害者以及悔过心等因素,很可能会给予她从宽处理。 (方雪梅马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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