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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指导员拒绝吸毒被检察院司机刺死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6日00:37 华龙网-重庆晨报

    本报讯 (记者 刘虎)去年12月29日,巫溪县上磺派出所指导员饶波被巫溪县检察院驾驶员刺死(本报1月3日曾详细报道)。今日下午,该案将在市二中院开庭审理。

    杀人者当时尚未吸毒

    市检察院二分院起诉书显示:案发当晚,巫溪县检察院驾驶员(临时工)苏秉恩与巫溪县法院内勤汤静及苏的前妻刘敏到当地龙港娱乐会所三号包房唱歌。22时许,饶波与女友翁晓莉也应邀前来。23时许,汤静提出吸食K粉(毒品),并拿出一包K粉倒在玻璃盘内;苏秉恩随即用自己的身份证将K粉分成几份。
    汤静将装有K粉的盘子端到饶波面前,饶波拒绝吸食,并拿起盘内的身份证扔掉。苏秉恩认为饶波瞧不起自己,质问饶波为什么要扔身份证,并与之发生争执、扭打。苏秉恩随后从携带的挎包内掏出一把折叠刀,朝饶波猛刺6刀,致饶当场倒地,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而当天正好是饶波的28岁生日。
    巫溪县公安局民警曾告诉记者,苏秉恩在案发前因吸食了毒品而神志不清。市检察院二分院昨日表示,苏秉恩当时尚未吸食毒品,是清醒的。

    贾春旺批示依法严惩

    龙港娱乐会所老板沈雪东在接受本报采访时称,服务员在给三号包房倒完茶水后就没再进入,晚11点多一名男服务员看到门上“有水”,赶紧取来毛巾进入包房内擦拭,才发现是血。沈进入包房,制服了准备逃走的苏秉恩,并向110报警。
    饶波遇害案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来自巫溪县检察院的消息说,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春旺就此案作出批示,要求“依法严惩”,同时“严把临时人员进口关”。
    据了解,该案本定于1月30日在案发地巫溪县公审,因受雪灾影响而不得不延期至今日,并改在市二中院所在地万州进行。苏秉恩现已被提至万州关押。

    当地以饶波为榜样

    饶波系巫溪县人,2000年毕业于重庆警官职业学院,被分配到上磺派出所工作,并在此工作了8年,历任民警、副所长、指导员,警衔为二级警司。
    巫溪县公安局局长罗建国介绍,饶波是一名称职、合格的人民警察。该局号召全体民警以饶波同志为榜样,勇于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履行好神圣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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