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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6000元还债钱撒一地被捡走2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1日16:05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实习记者陈坦) 昨晚6时许,王先生失望地离开了南磨房派出所。他告诉记者,早晨他带的6000元掉在了地上,结果被路人争抢,最终只找回来4000元。因为他无法提供捡钱者的线索,警方只能表示爱莫能助。

  王先生说,昨天上午8时20分许,在双龙小区居民楼下,正夹着个大信封走路的他忽然听到身后有人高喊:“天上‘掉钱’了!”王先生诧异地回头一看,只见地面上散落着几十张100元的钞票,几名路人随着喊声快步上前,迅速弯腰在地上捡起钱来。愣了几秒钟后,王先生下意识地拿出夹在腋下的大信封看了一眼,赫然发现信封底部破了一个洞,满地的钞票原来是从自己的信封中掉落的。

  “当时有六七个人在地上捡钱,我追上去告诉他们钱是我掉的,其中3个人把钱还给了我,还有几个人转身就跑,我一个人也追不过来,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把钱带跑了。”王先生痛心疾首地说,在一对好心夫妇的帮助下,大部分捡钱的人将捡来的钞票交回了王先生手中。王先生说自己数了数,信封内原本有6000元,这么一折腾只剩下4000元了。王先生急忙报了警,南磨房派出所民警10分钟后就赶到现场,可捡钱的人早已不见踪影,王先生也不能提供更有价值的线索,只得跟随民警回派出所做了笔录。

  目击者张先生称,早晨他送孩子去幼儿园时,在小区里看见几个人在地上捡钱,其中两个人还牵着狗,明显是出来遛狗的。其中一个老太太捡了3张100元的钞票,失主向她索要时她起初不承认,最后没办法了才还给失主;还有一男两女捡完钱就跑了。

  王先生懊恼地说,自己是东北人,租住在北京,儿子在外做生意赔了钱,债主正在催债。自己凑了这6000元正准备给儿子寄去以解燃眉之急,不想却出了这样的事。对此北京君方律师事务所的李君芳律师表示,如果当事人或目击者能够明确指认是谁捡走了钱,可以依靠执法部门索回这些钱;如果对方不承认,就构成了侵占罪。但由于本案涉及的金额不大,难以在派出所立案,并且失主又无法找到捡钱者,所以只能寄希望捡钱者能从道德角度出发,把钱还给失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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