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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毛自称从来没做伤天害理的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3日04:01 大洋网-广州日报
刘大毛自称从来没做伤天害理的事
刘大毛在家乡大岑村的房子十分简陋。

刘大毛自称从来没做伤天害理的事
差点被父亲卖掉的刘尊。

刘大毛自称从来没做伤天害理的事
出卖亲儿的刘大毛将被起诉。

  孩子生日当天下决心卖儿

  2月28日,是孩子刘尊的两岁生日,可是在这一天的夜晚,在刘尊的身边既没有生日蛋糕,更没有妈妈的祝福。这天夜晚,刘大毛终于暗自下定了决心,不想再让孩子跟着自己吃苦了,更不能让孩子被人看不起,而要改变在刘大毛看来别无他法,只有把孩子送走。

  “我自私,

  想弄点钱翻身”

  在德安县蒲亭刑侦中队的审讯室,记者与刘大毛进行了对话。

  记者:“当时决心送走孩子时心情怎样?”(记者递过一根香烟。)

  刘大毛:“我一直都很犹豫,每天晚上我都抱着孩子睡觉。”

  记者:“你说只想将孩子送给好人家收养,为什么又提到价钱?”

  刘大毛:“是我自私,我一直以来都被人瞧不起,我妄想弄点钱能翻身。”(夹着香烟的双手颤抖着。)

  记者:“你知道这样是犯罪吗?”

  刘大毛:“我不知道,我从来没做伤天害理的事,我现在很紧张。”

  记者:“如果你现在见到你妻子,你想对她说什么?”

  刘大毛:“希望她能回来,我们好好地过日子,好好地把孩子抚养成人。”

  记者:“对你妈妈有什么话说?”

  刘大毛:“同样还是那句话,也希望她能回家,日子会好起来的。”

  律师说法

  案子涉金钱 可能属拐卖

  昨天,记者从德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队长龚浙江处获悉,警方正在补充相关的证据,随后将会以拐卖儿童罪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广东舜华律师事务所的王朝阳律师认为,拐卖儿童罪没有特别指出贩卖的儿童是自己的还是他人的,而刘大毛在整个案子当中,又不止一次地提及了价钱这个敏感的要素,有可能属于拐卖儿童的范畴。但同样由于拐卖儿童罪中就儿童是否属于自己抑或他人没有明确界定,在涉及金钱要素的前提下,送出自己的孩子是否属于拐卖儿童罪仍然有争议,尚有探讨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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