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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异性现象:男生多赞同女生多反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2日02:40 南方都市报
处罚公告被张贴出来 该校女生宿舍楼“异性禁入”的牌子形同虚设。 ■专家说法 蔡禾(中山大学社会学教授)我不赞同学生宿舍留宿异性 我不赞同,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首先,公共领域应该区别于私人领域。宿舍的范围是属于几个室友所共有的“公共空间”,带“外人”回来过夜,其实已经侵犯了这个“公共空间”,更不要说是带异性。有学生认为留宿异性,只要不“影响”室友就可以了。但他们还没有搞清楚“影响”的概念。即使不吵不闹,难道就没“影响”吗?有没有考虑到,对室友在伦理上、道德上和感观上的刺激?这些都是“影响”。 其次,学生们也不要忘记,我们的社会是个“契约型”社会。学校有规章制度,学生必须遵从有关规范。即使室友们都“默许”异性留宿的行为,但如果学校有明文禁止规定,学生还是不该这样做。除非选择离开学校。 虽然社会对“婚前同居”已经越来越宽容,但这并不代表赞同和鼓励。一旦在高校里出现了所谓“情侣公寓”,就等于变相鼓励了学生同居行为。 李银河(中国首位研究性的女社会学家)学生同居需求不是罪恶的 高校男女生同宿现象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就有了。当时,这样的现象主要集中在一些艺术院校。随着时代变迁,近几年,“婚前性行为”的确有增长的趋势。 学生有婚前同居的需求,其实不是罪恶的,更不是变态的,这种需求也不是学校能够压制的。毕竟,从青春发育期到适婚年龄,中间大约相隔10年,加之现代人的结婚年龄也有往上走的趋势,因此要求婚前“纯真”已不现实了。 但是,这种婚前的同居行为最好避开在学生宿舍内进行,因为宿舍是一个公共空间。有条件的学校,建议为学生设立单人宿舍,私人生活便可在宿舍里进行。然而,由于条件有限,到目前为止,全国高校似乎还找不到这样的例子。 ■声音 男生多赞同 老师女生多反对 针对小丽留阿朗在宿舍过夜被处分的行为,本报记者在广州大学城访问了不少老师和学生,令人诧异的是,老师和女学生基本反对在宿舍留宿异性行为,而被访的大部分男生则表示赞同。 反对方: “不论从道德还是纪律方面来说,小丽和阿朗两人的行为都是不符合规范的,家长也肯定不希望看到这种情况。这种现象,学校肯定要管。在广州大学,只要发现这种例子肯定要处分。” ———广州大学副校长屈哨兵 “现代的大学生标榜自由,但自由是相对的,学校有规章制度,学生在学校的自由是受到约束的。以‘艳照门’事件为例,当两个人的私生活暴露在公众面前时,这可能已经构成了不文明,甚至违规违法” ———某工业大学宣传部张老师 “留异性在宿舍过夜,首先是严重侵害了室友的权利。学校收到过不少学生有关‘男女同宿’现象的匿名投诉信,可见同学们对这种现象的反感。” ———某高校学生处处长 “被发现时,两个人都穿睡衣,根本没得抵赖。学生们接受教育时大部分都是一副无所谓的样子,现在学生的心态很令人担心”。 ———某高校老师(曾亲自上门当场抓获一对同宿的学生) “这种行为完全不对。同居现象虽然现在已是见怪不怪了,但这样不顾及其他同学感受而公然同居的行为就是不道德的。我很反感这种行为。” ———琳琳(大二女生) “带男朋友回宿舍坐坐可以,但来女生宿舍冲凉的、甚至睡觉的免谈。即使不做出格的事,也有出格的可能。学校应该抓严一点,等发生问题时就晚了。” ———阿雅(大四女生) “女生晚上穿着睡衣,在室友的男友面前走来走去,非常不方便。希望大家能将心比心。但同在一个宿舍相处,有些话很难开口。”———小云(大三女生) “曾经有同学带女朋友回宿舍过夜,然后与室友发生了争吵。因为那个女孩子不舒服要早点休息,但宿舍其他男生正在玩电脑游戏,声音有点大,于是几个人就闹了起来。所以带留女生在宿舍住,最好不要妨碍原宿舍的生活秩序。” ———阿昌(大四学生) 赞同方 “无所谓啊!我们整个宿舍感情都很好,和室友的女朋友都很聊得来。让她在宿舍住几天或者一个星期都可以。每个人有自己的小空间,影响也不大,但不要乱来就好。”———杰仔(大四男生) “有女生在宿舍很好啊,有人帮忙搞卫生、收拾房子,有时还买很多东西回来吃!” ———小陈(大三男生) “我觉得这是一种炫耀方式,如果自己女朋友漂亮,带回宿舍感觉非常有面子。而且兄弟追女仔,我们室友肯定会支持的。”———JACK(大四学生) (文中当事男女学生均为化名)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李晓瑛 李能忠 龙玉琴 本版摄影:本报记者 姬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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