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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生从学校4楼坠下受伤 校方拒绝采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0:20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 前天17时许,田林路第四小学一名12岁的五年级学生从学校教学楼4楼坠下。目前,该学生生命垂危,正在抢救中。

  记者电话采访了坠楼小学生的父亲刘先生。刘先生表示,前天9时,他接到孩子班主任钟老师的电话,说小琳(化名)班里最近要用花来布置教室,老师便让孩子们分小组自费买花。当天早上,小琳等向老师汇报了买花的价格,但钟老师却觉得小琳把价格报高了,于是通知家长下班后来学校一次。由于刘先生表示自己在北京出差,老师又联系了孩子的母亲和爷爷,说一定要等家长来了才能让她走。刘太太表示最早19时才能到。

  刘先生还介绍,当天18时许,妻子接到了学校电话,称女儿坠楼了。妻子随即赶往医院,刘先生闻讯后当晚从北京赶回上海。此时,女儿已经被送进第六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生命垂危。记者昨天了解到,小琳已被摘去了一个肾和一个脾脏。

  刘先生告诉记者,孩子是17时许从4楼坠下的,当时其他同学都放学回家了,只有她和班主任留在学校。“从事情发生以来,学校没有一个人出面与我解释。”刘先生说。

  事发后,面对媒体采访,校方均予以拒绝。记者昨晚联系到市教委青保办负责人。他表示,公安、学校、教委青保办都已介入调查,但目前没证据表明该教师有过错。

  法律界专家表示,根据《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学校对学生承担着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作者:包璐影;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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