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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办案 查到的小偷与警察同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0日08:52 台海网

  台海网3月20日讯 新竹市警三分局侦查佐彭明德日前在窃案现场采得窃嫌指纹,送刑事局比对出窃嫌也叫“彭明德”,昨天他拿到比对结果吓了一跳,一度以为采到自己的指纹那就麻烦了;仔细比对年籍,始发现窃嫌与他同名同姓,直说“难得的巧合”。

  据联合报报道,警方指出,2月28日晚十时许,新竹市中华路一户民宅遭窃,铁门被撬开,屋内遭翻箱倒柜,喜欢收藏茶叶的屋主被窃十余罐茶叶与两万元现金,市警三分局采证小组侦查佐彭明德率员到场采证。

  彭明德说,屋主新买多件衣服,被小偷从房间拿到客厅,可能忘了带走而弃于沙发上,警方在装衣服的塑胶袋及被窃嫌移动的茶叶罐上,采到五枚指纹送比对。

  昨天刑事局将比对结果传真给他,看到结果时当场傻眼,五枚指纹比对出两名嫌犯,其中四枚为蓝姓男子的指纹,另一枚比对出是署名“彭明德”的中指指纹。

  他说,采证人员到刑案现场,必须戴帽子、口罩、手套、鞋套,避免留下本身毛发、指纹等迹证,以免影响鉴识与刑案侦办,在现场采到“自己的指纹”不仅犯大忌,更得受处分。他吓一大跳,同事还吓他“采到自己的指纹,要被处分了”。

  再细心比对指纹卡,发觉这名“彭明德”(四十八48岁),大他13岁,是与他同名同姓,才松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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