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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列入领导政绩考核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2日02:47 大连晚报
二季度市政府事故防范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昨天召开 “安全责任”列入领导政绩考核 ■本报记者 马嫱 本报讯在昨天召开的二季度市政府事故防范暨市安委会全体会议上,副市长曲晓飞要求,相关部门要把各项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下去,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考核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2月1日,在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订了200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状,明确了今年安全生产目标和任务。省政府下达给我市的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是:各类事故死亡指标,全市死亡人数不得超过406人,比去年432人减少26人,下降6%;各类较大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至9人的)起数控制在6起之内,比去年的指标12起减少了50%,其中,道路交通较大事故不超过3起,工矿商贸和火灾较大事故分别不超过1起;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较大事故为零,预留一个指标作为机动;一次死亡10~29人的各类重大事故控制在1起之内,与去年下达的指标相同;杜绝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各类特别重大事故,与去年下达的指标相同。 副市长曲晓飞在会上强调,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是刚性指标,没有任何回旋通融的余地。各级政府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奖励机制,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将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政绩、业绩的重要内容,考核优秀的要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不合格的要实行“一票否决”。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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