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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被撞致孕妇受伤面临流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3日14:58 新民晚报

  十字路口,搅拌车一头撞上公交车,车内怀有两个月身孕的李女士受伤后,面临着流产的危险。事发后,李女士整天以泪洗面:“手术费、误工费、康复费都可以商量,但一个活生生的小生命可能就这样被扼杀了,怎能不让人心痛?”

  孕妇跳车逃生

  李女士说,3月11日晚8时30分左右,她和丈夫乘公交坐川奉专线回家。车行至川周公路申江路口时,突然一辆搅拌车撞到了公交车,汽车一阵颠簸,众乘客向前俯冲又迅即弹回。怀有两个月身孕的李女士被巨大的惯性抛出座位,头部撞在铁皮柜上,疼得说不出话来,想到还怀着孩子,她双手死死捂住腹部。

  车门被撞得变形打不开,驾驶员只好招呼乘客打碎窗玻璃跳下去。李女士虽有孕在身,但被汹涌的人潮推着,她一咬牙跳了下去。之后,丈夫赶紧送李女士到医院治疗。

  治疗必须流产

  在闸北区中心医院,医生检查后表示,腹中胎儿还不满3个月,如果要治疗最好流产。李女士的眼泪当场流了下来。她告诉记者,自己曾试图保住胎儿拒绝治疗,但无休止的头痛、腰痛、呕吐接踵而来。李女士的丈夫沙哑着喉咙说,有时她疼痛得要把头往墙上撞,怎么劝也劝不住,“可我知道,肉体上的疼痛远远比不上她心里的痛楚。如果没了孩子,她怎么办……”

  院方强调,如果不流产,治疗可能会导致胎儿畸形、残疾等。但李女士和丈夫都是外来务工者,高昂的医疗费让他们一筹莫展。李女士一家与公交公司至今仍未达成赔偿协议,这也让他们迟迟下不了做手术的决心。

  事后,公交公司有关人员曾去医院探望李女士,并帮李女士向医院支付了5000元押金。昨天傍晚,记者与车队取得联系,有关人士称,他们昨天刚刚获悉李女士怀孕,他还表示,目前事故责任认定等还在进一步处理中,具体的赔偿金额要等李女士治疗全部完毕后,才能依照具体情况支付。

  对于这样的答复,李女士一家十分不满。李女士的丈夫认为,手术费、误工费等都可以用钱衡量,可孩子没了怎么“算”呢?

  可以主张赔偿

  上海新闵律师事务所的李晓茂律师认为,李女士乘坐公交车,就相当于与公交公司建立了一个口头的旅客运输合同,公交公司负有将乘客安全、快捷地运送到目的地的义务。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可以以人身损害的侵权案为由提起诉讼,主张赔偿责任。追究侵权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必要的间接损失,直接损失主要是医院的治疗、恢复费用等,而胎儿流产应属间接损失。

  实习生 屠仕超 记者 陈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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