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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曝光欠债不还者照片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09:42 东方卫视《1/7》

  片花(一)

  欠债不还被曝光 引来争议

  采访:我觉得不太合情合理 这个有点伤感情

  采访:感觉像抓通辑犯

  解说:

  判决难以执行 法律权威遭质疑

  采访:法律执行不了 等于对我还是一种伤害

  闹市区里曝光个人信息 能否解决根本问题?

  本期《1/7》 敬请关注--《曝光之争 》

  正文

  实况 (特技 音乐)

  (浙江省临海市全景 崇和门广场上大屏幕滚动播放照片 广场上围观的人们)

  解说:

  字幕:2008年3月7号 临海市崇和门广场

  这是浙江台州临海市位于市中心的崇和门广场。广场上巨大的电子屏幕上,正在循环播放着一些人的大头像,同时他们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欠款金额也显示得清清楚楚,围观的人们对此议论纷纷。

  采访:

  临海市民1:让逃债的、欠债的这些不守信用的这些"老赖",暴露在大家的视线之中,这不是更好,对提高大众的还债的自觉性、信用度都是有好处的。

  临海市民2:采取这种措施也无可厚非,也有必要,促进法制建设的一种措施,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临海市民3:感觉像抓通辑犯

  临海市民4: 我觉得不太合情合理 这个有点伤感情

  临海市民5: 可能牵扯到法律问题 是不是有点揭了别人的隐私什么的

  解说:

  原来,这是临海市人民法院对一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欠债不还者"进行公开曝光。从2008年1月份开始,每天下午3点到晚上9点,这些"欠债不还者"们的照片和个人信息都会在大屏幕上被公示。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门牌 记者走进院长办公室)

  采访: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本浪:出台了这样一个照片的曝光机制 当时是怎么考虑的?

  这个我们曝光的推出 就是针对解决(法院)执行难这样一个情况

  解说:

  面对外界关于曝光欠款者,是否侵犯隐私是否违法的争论,临海市人民法院表示,这不仅借鉴了美国、新加坡等国的司法经验,也与我国2008年最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相符合。

  采访:

  浙江省临海市人民法院院长 李本浪:其中的第231条对此也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包括可以限制他出境 在诚信系统进行记录和通过媒体对他的信息进行曝光

  解说:

  法院认为,当事人的照片就是最基本的信息,他们如此曝光不存在任何问题,其目的就是要对这些"欠债不还者"产生巨大的社会舆论压力,最终迫使他们主动还债,以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除了广场的大屏幕外,法院还通过网络、电视台对"欠债不还者"进行曝光。

  串场:

  欠债人恶意躲避 执法力量不足 这些因素 都严重制约着临海法院在经济类案件当中的执行效果 我手上这份卷宗涉及的金额只有九千多元 但是这起案件在判决生效后的十年里却始终没有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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