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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助母安乐死后自杀续:费用不足将被停药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5日22:52 新商报

  全国大力媒体关注,“弑母”“难逃法律的制裁”等字眼让17岁少女不堪重负:让我替妈妈接受惩罚吧 

  本报讯 (记者 王俊)前日,《助母安乐死,她难忍煎熬自杀》一文见报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报道引来了众多读者甚至是媒体的关心。安乐死问题充满着人情和法理的矛盾,我国甚至世界各国都在就此事进行争论和权衡。而对于谭明华的女儿于楠来说,姥姥已经去了,妈妈依然躺在病床上,自己还要面对那些“弑母、承担法律责任”等无情的字眼而痛苦不已,掩面而泣。让我们且慢口诛笔伐地追问责任,先帮助一下这个无助的女孩,这个贫困的家庭。  

  懂事女孩怀抱感恩之心

  昨日上午9时,记者带着读者汇向爱心账号的600元钱来到医院。于楠还穿着两天前的那件有些脏的运动服,面容憔悴,“我不敢回家换衣服,不敢睡觉,我怕妈妈再想不开。”记者看到,于楠将好心人捐助的款项一笔笔工整地写在本子上,每个人的名字旁,她都做了标注:“这个阿姨家里也有病重老人”,“这个奶奶家里不富裕,还留给我和妈妈100元钱”……“姐姐,你一定要留下他们的电话,以后我一定要亲口说声‘谢谢’。”于楠对记者说。

  一夜之间女孩背负重压

  从早晨7时到10时,因为多家媒体前来采访,于楠在3小时内讲述了整个事件三遍,每当回忆起妈妈照顾姥姥的那些细节时她都会失声痛哭。而当于楠看到和听到有些媒体用“弑母”“谋杀”“难逃法律的制裁”这些字眼来描述母亲的做法时,柔弱的小女孩突然爆发出声嘶力竭的哭喊:“我只有17岁,我实在承受不了了,我真的要失去妈妈了么?求求你们宽容她,让我替妈妈接受惩罚吧!”

  在“安乐死”还属于法律悬念的今天,这是一个纠结着人情和法理的矛盾故事,也的确是一个引人热议的话题,这个发生在三代人身上的悲剧,如今大部分的压力一夜之间都砸在了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女孩头上。姥姥去世,父亲生病,母亲至今未度过危险期,小女孩承载了太多17岁本不该去承担的责任。新商报真情呼吁,希望我们在这起人伦惨剧外,多一些人文关怀,多关注这个无辜的女孩的精神压力和经济负担,让她能够尽快从中走出,勇敢地面对未来。  

  前日,于楠用新商报募集的捐款为母亲缴纳了部分欠费,可后续的治疗费用仍让她一筹莫展,母亲面临被停药局面。小于楠的泣诉让人心酸:“我身体好,哪怕卖血、卖肾也行,我真的不想失去妈妈……”  

  爱心捐助账号 4580616771194112 (中国工商银行)

  本报倾听热线 83089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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