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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集资建房仅限男职工申购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7日09:21 长江商报

  本报讯(记者 吴边 原丽阳 实习生 郎晓俊)“单位集资建房为么事只能男的买?”昨日,王女士致电本报对所在单位此项规定表示不满。原来,王女士在武汉航空仪表厂工作了20多年,一直住在一间40多平米的房子里。最近单位决定集资兴建经济适用房,但一纸“仅限男职工”的集资资格文件,让她住大房子的愿望破灭了。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表示,原则上困难家庭都有申请资格,女职工也不排除在外。

  集资建房仅限已婚男职工

  昨日上午11时,记者来到武汉市航空仪表厂基建总务处门口,公告栏内张贴着《2008年度职工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出售及旧房购售方法》文件。据悉,此次集资建经济适用房共计划有152套,分为A、B、C三个户型,面积从85到65平方米,价格从2700元到2500元每平方米不等。在申请资格规定的第三、四、六条中,记者看到了“已婚男性职工(含双职工丧偶)”的字样。

  公告栏前,爱人在该单位的李姓先生对此规定表示不满——他的爱人是厂里的职工,1969年就参加了工作,从工龄上说,完全有资格参与集资建房,但就因为是女性,失去了资格。“我们一家三口人,现在还挤在一套46平米的小房内。本来听说此次单位集资建房,心里挺高兴。可是规定一下来,我们就傻眼了,不允许女职工申请,这不是明显的性别歧视吗?”

  现场也有职工对此表示理解的。一名女职工说:“我是女职工,虽然这种做法不太合理,但也是没办法的事。过去厂里一直就是给男职工分房,而女职工则由男方所在单位分房。如果女方也可以分房,可能出现夫妻俩能用远低于市场价的价格购得两套住房,这也有失公平。所以优先给男职工住房,也是情有可原。”由于双方意见不同,在现场产生了激烈的争辩。

  厂方:职代会已审议通过

  随即,记者来到基建总务处进行询问,据总务处的有关工作人员讲:“这次集资建房的规定是3月18日通过了厂里职代会代表审议的,不存在什么问题。 而且厂里有上千的职工,此次建房数只有100多户,僧多粥少,很难满足所有人的需要,这是实际情况,所以有些人也会有些抱怨。”

  记者问道:“难道职代会的代表里没有女职工吗?她们没有意见吗?”这位女负责人笑答:“那也没办法啊,总还是得少数服从多数嘛。”

  房产局:不应有性别限制

  随后记者致电武汉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谢伟,他听完记者介绍后表示:“困难单位集资建经济适用房,首先要向国资委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再召开职代会商讨具体方案。武汉市航空仪表厂的经济适用房项目已经通过审批和职代会通过,但是具体的方案是由厂方自己决定的,我们对情况并不是很清楚。但是依照规定来说,凡是通过审查,确实在住房问题上有困难的职工,都具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不应有性别限制。但是各单位有自己的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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