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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鹏:剪耳后她还站在那里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29日04:12 南方都市报
昨日下午,深圳第二人民医院,8岁的阿鹏躺在病床上。 ■对话 阿鹏:剪耳后她还站在那里 时间:昨日下午3时左右 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部 场景:阿鹏躺在病床上,左手打着吊针,妈妈钟红英一直握着儿子的左手,不停哭泣。钟耀文在右边握着儿子的右手,担心儿子去抓耳朵。阿鹏的左耳被强制性地缝合在一起,但是已经明显发黑,开始坏死,尽管这样,他们还是想让儿子的耳朵多留一会。夫妻俩不停说着,儿子耳朵断掉之后,他们不知道怎么办,现在,他们最大的愿望是怎样把儿子的耳朵治好。 记者:以前你经常和阿春玩耍吗? 阿鹏:嗯。很多时候经常一起去上学。 记:当天你经过三楼的时候,是谁叫你进去玩的? 阿鹏:阿春。 记:到屋子里你们玩了什么? 阿鹏:在地上下跳棋。 记:玩了多久? 阿鹏:大约10分钟。 记:然后呢? 阿鹏:阿春的妈妈一下子扭住我的左耳朵,当时也没有感到疼,看到血流下来之后,才发现自己的耳朵没了。 记:现在(耳朵)还疼么? 阿鹏:还有点疼,换药的时候疼。 记:阿春看到了整个过程了吗?他说了什么? 阿鹏:看到了整个过程,什么也没说,等外面来人之后,他才反应过来。 记:那时有看到自己的耳朵么? 阿鹏:看见了。 记:在什么地方? 阿鹏:在床上。 记:阿春的妈妈有没有走开? 阿鹏:没有,还站在那里。 记:剪刀呢? 阿鹏:在她手里拿着。 记:耳朵没有之后,你有没有离开? 阿鹏:我要走,可是房门被锁了。 记:后来呢? 阿鹏:后来一个叔叔过来,他把钥匙扔进屋子,阿春去开的门。 记:然后呢? 阿鹏:我就大喊着开了自己的家门。 记:平时你和阿春玩得好吗?他的爸妈对你好不好? 阿鹏:平时一起玩,上学经常一起去,放学有时会一起回来。有时去阿春的家里,他爸妈还会给一些好吃的,对我也很好。 记:你有阿春的照片吗? 阿鹏:以前我爸爸的手机里有,星期三的时候删掉了。 记:为什么要删掉? 阿鹏:我恨他,恨他们全家。 记:你想对妈妈说什么吗? 阿鹏:妈妈不要担心……(随后将头扭了过去,咬紧嘴唇,不停地抽泣。) 林某连:剪他时感觉他是个布娃娃 时间:昨日下午5时28分 地点:东莞市新涌医院(精神病医院) 场景:在住院部的8号病床,林某连正躺着,两眼空洞地看着天花,看到记者进来后马上起身,急切地问:“是不是来带我回家的?”当记者表明来意之后,她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复述了事件经过,并表示对此十分愧疚。 记者(以下简称“记”):你还记得几天前你用剪刀剪那个孩子耳朵的事情吗? 林某连(以下简称“林”):记得啊,那个孩子现在怎么样了?医院里面怎么说? 记:他现在正在医院里治疗呢。还记得当时整个经过是怎样的吗? 林:嗯———好像在星期五的下午?晚上?哦,是在上午大概六七点的时候,我儿子和住在我楼上的一个小孩子在玩弹玻璃珠子。看到他们玩得很开心,我突然觉得头好痛,两眼也发昏了,自己随手就从桌上拿了一把剪刀,摇摇晃晃地朝那个小孩走去。(突然中断讲话,低着头沉默不语) 记:然后呢? 林:然后我就拿起剪刀剪了那个孩子的头发。 记:他没有反抗没有哭吗? 林:没有啊,然后我就继续用剪刀把他的耳朵给剪了。 记:你心里想着的是什么?为什么这样做? 林:我剪他的时候感觉他是个布娃娃,而不是一个真实的人,觉得他的头发是假的,耳朵是假的,眼睛也是假的,都可以不要的。在剪了之后,孩子大哭起来,我也看到很多血流了出来,我才吓了一大跳。 记:突然头痛、两眼发昏的这个症状你平时也有吗? 林:嗯,我觉得自己是有精神病的。经常晚上睡不着觉,白天有时候会头好痛,然后眼前就出现一些幻觉。都有五六年了,经常这样的。 记:你是被别人送到这里来的? 林:不,是我自己来的,我觉得自己应该是又犯病了,就过来看医生了,医生说要住院,我就住在这里了。 记:事情发生之后,你自己有没有觉得后悔啊? 林:很内疚。我跟这个小孩的妈妈很熟,这个小孩学习成绩很好,他经常跟我儿子玩,我也很喜欢他,我居然这样对他。(说着突然拉住记者的手)你带我出去吧,我不想在这里了,我家里还有很多事呢。 记:你家里有什么事呢? 林:要洗衣服啊,做饭啊,带我的孩子啊。最重要的是,我要去找那个小孩的妈妈道歉,我要照顾他,要帮那个小孩洗衣服。我出去之后我也会到公安局自首的。 记:但医生要你住院啊,你的病都还没好。 林:我现在很清醒啊,你看我说话像是有病的人吗? ■专家说法 是否精神异常应以司法鉴定为准 深圳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钟明霞教授表示,从法律角度看,如果有确凿证据能证明该案中的当事人林某连事发时处于精神病态,刑事责任应当可以免除。但民事赔偿责任仍需另当别论。因为即便能确证她有精神异常,但如果她丈夫之前就知道妻子存在精神异常,起码应当有监护和告知他人的义务,以防止伤害性行为的发生。 中国政法大学心理学专家马皑表示,从目前能了解的事实来看,直接的感觉,这是一件反常、特殊、有悖常理的事件;即便揣测该当事人出于嫉妒心下手,也不应该是以这种形式。因为这种行为带来的将是更严重的后果,也未必能达成心理的平衡。他表示,当事双方的说法都会从自己的利益出发,而作为第三方,只能秉持客观、中立的立场。等待司法鉴定给出答案。 ■新闻链接 母亲残忍割掉女儿双耳 2005年10月27日零时许,重庆潼南县女子陈某在自家租住的花都区新华街新华村一出租屋中,拿着菜刀爬到熟睡的女儿晓俊(化名)床上,不顾女儿的苦苦哀求,残忍地割下14岁女儿阿俊的两只耳朵,随后还把耳朵冲进了马桶。 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强烈反响,很多人对受害的晓俊伸出援手。如今,晓俊经过两期手术后,已成功地植上了人造耳朵,并在花都区一所民办学校读书。 “割耳母亲”陈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2007年10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统筹:本报记者 马小六 采写:本报记者 马小六 杨涛 李平严铧 摄影:本报记者 徐文阁 方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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