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扒民警照片被开发商印上宣传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4日02:56 东方今报

  □首席记者 何中有 通讯员 朱颖江/文图

  今报焦作讯 焦作两名民警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照片竟然被洛阳某小区印在自己的宣传册上。昨天,两名民警说,这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并且还会给一些市民造成“两人是小区保安”的误解。

  4月3日上午,“2008年中国·洛阳房地产业、城市建设展示会”在焦作市东方红广场举行。焦作市公安局反扒民警程晓斌和崔虹途经洛阳奥体花城展棚前时,吃惊地发现,这里散发的宣传册上赫然印着他们俩的照片。

  他们立即找到该展棚工作人员说明情况,但奥体花城的工作人员却让他们找公司讨说法。

  程晓斌昨日对记者说,2006年10月26日,焦作市公安局在市区主干道案件多发地带安装了电子巡逻管理系统,他和崔虹正在使用巡更器时,当地媒体记者对他们进行了拍照。奥体花城宣传图册上使用的照片就是当地媒体上刊登过的照片。

  昨天下午2时30分,程晓斌和崔虹为了证明奥体花城宣传册上使用的照片是他们本人,两人换上警服再次来到奥体花城展棚前。看到身着警服的二人后,奥体花城的工作人员拒绝回答任何问题。面对记者的采访,工作人员也同样一言不发。

  “我们是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的民警,每天都在街上巡逻,有很多人认识我们。这件事给我们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民警崔虹说,自己的照片被用来宣传小区的保安系统,容易让人产生“我们是小区保安”的误解。

  昨日,记者专门寻找了2006年10月27日的《焦作日报·生活晨刊》,上面确实有该报摄影记者翟鹏程拍摄的《民警昨起巡逻“刷卡”》的新闻图片,而上面的照片与洛阳小区宣传册上的照片一致(如图)。

  摄影记者翟鹏程说,洛阳奥体花城开发商洛阳盛世弘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许可就使用自己的照片,这种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他希望开发商能给一个说法,否则他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刘红明昨日说,“希望开发商尽快消除不好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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