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岁程序员猝死家中3日后被发现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08日06:50 扬子晚报

  本报讯 “没想到,正月初六送儿子去车站竟是我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刻”。今年58岁的陆翠萍手捧儿子遗像,眼泪直掉。昨天下午,记者见到陆翠萍、郭福厚夫妇时,他们正与儿子生前的单位交涉。

  郭跃驰是高邮人,今年整30岁,生前定居南京。据他的父亲郭福厚介绍,1998年,郭跃驰考上了东南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在南京找了份工作,去年7月,又跳槽到一家科技有限公司,月薪3000多元。母亲陆翠萍说:3月13日中午,她打电话问儿子清明是否回家?儿子说工作忙,不确定。3月15日晚,她打儿子手机,却关机,打住处电话无人接。接下来的两天依然如此。后来,请儿子的好友小尤去儿子住处看看。18日上午,小尤打来电话说,敲儿子住处的门无人应,单位也说从14日就没有来上班了。老两口顿感不祥,于是打车往南京赶。傍晚5点,他们到了儿子住处,可卧室门紧锁,等民警带锁匠将门打开时,只见儿子穿着棉毛衫死在床上。

  当天,法医出具尸检报告,郭跃驰系猝死,死亡时间距被发现有3天。小郭的主管领导说,公司不强制员工加班,双休正常,而且小郭到公司还在学习阶段,不存在工作强度过大。公司负责处理小郭后事的领导说,得知小郭的死讯,都很悲痛,于是发动员工捐款,总额有两万多元,公司还决定给一万元慰问金。

  出事后,陆翠萍认为,儿子是累死的,单位应赔偿20个月的工资,单位也应支付停尸费、尸检费等。公司方则认为,小郭的意外猝死,公司不负法律责任。对此,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唐迎鸾律师认为,郭跃驰猝死家中不算工伤,而家属提出劳累猝死缺乏证据,小郭父母提出的要求在法律上并不成立,但从道义上,公司支付尸检费也属合理,因为公司也该弄清员工的死因。

  (任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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