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博士猝死案跟踪:法院判学校付家属2万元安家费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0日09:37 云南日报

  8日,朱树南拿到五华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云南民族大学在10日内支付她奖励安家费两万元。在云南民族大学女博士杨利荣猝死引发的系列诉讼中,这是家属首次在一审中胜诉。

  2006年9月,云南民族大学女博士杨利荣猝死在学生班会上,杨利荣的母亲朱树南将云南民族大学告上法庭。去年10月,五华区法院受理了朱树南诉奖励安家费一案,案件的争议焦点是杨利荣是否符合支付安家费的条件,云南民族大学是否应当支付原告安家费。

  记者在判决书上看到,法院认为本案属于服务合同纠纷,杨利荣与民大签订的《云南民族大学教师在职攻读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合同》合法、有效。按合同约定,杨利荣取得博士学位后回校任教,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后,一次性发放安家费两万元。2006年7月,博士毕业的杨利荣回校工作,虽未签订书面服务合同,但已实际服务于被告学校,形成了事实上的服务关系。因此,法院认为杨利荣获得安家费应当符合的条件,判决云南民族大学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朱树南奖励安家费两万元。

  此前,杨利荣是否因工死亡以及劳保待遇标准的诉讼以一审朱树南败诉告一段落,随后家属便向昆明中院提出上诉。目前,该案还在审理中,学校给出的丧葬抚恤费总计两万多元,与家属要求赔偿的数额相差15万元,巨大的分歧让法院调解陷入僵局。本报记者罗南疆(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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