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400万获刑7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3日15:59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4月13日电 (景永利、崔海成) 农妇郭守红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近400万元,日前被河南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5万元,她的丈夫焦保勤也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辉县市法院一审查明,郭守红是辉县市孟庄镇范屯村人,1994年经批准在村里成立邮政储蓄范屯代办点,代办储蓄业务。1998年,这个储蓄点被依法撤销。储蓄点被撤销后,郭守红继续利用虚假的“辉县市孟庄邮政储蓄所范屯代办点”的印章,并雇佣人员非法吸取公众存款,自1999年到2007年1月间,共吸纳89名储户存款3984785.90元。在此期间,郭守红利用非法吸收的存款购买房产一处,到案发时尚有448354.19元未被追回。

  法院同时查明,郭守红的丈夫焦保勤身为邮政局的职工,曾担任过孟庄镇邮政支局局长,在明知其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帮助将29万元存款转移。

  辉县市法院经审理认为,郭守红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向社会公开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且造成448354.19元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其夫焦保勤明知其犯罪行为,仍然帮助转移非法所得,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据此,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辉县市法院一审判决后,二人提出上诉。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终审裁定,依法驳回二人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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