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毁林毁田未刑拘 区人大称还需审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4日10:39 民主与法制时报

  □陈则周陈铭生林云星

  2008年4月2日,福建莆田市荔城区人大对于北高镇前亭村村委会主任林国仙批准刑拘的决定还没有下来,此时距离莆田森林公安直属分局(以下简称为分局)报批的时间已经过去了半个月。而区人大给出没有批准林国仙刑拘的理由是: “还需要审查。”

  2008年初,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北高镇前亭村的个别干部在没有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下,擅自将河道扩大,还砍伐了大量的防护林,并毁掉基本农田,造成了当地严重的环境破坏。

  分局经过查证后,认为该村村主任林国仙负有主要责任,并决定对其予以刑拘。但林国仙是人大代表,对其刑拘要经过区人大的批准才可以进行。

  北高镇前亭村属于沿海村庄,上个世纪90年代初,村民为保护基本农田,根据当地风沙严重、水土易流失等情况,种植了大片的防护林,以蓄水保土、防风防沙。该村一村民告诉记者,被毁掉的防护林带长约2000米、宽约10米,另有数千棵木麻黄被砍,农田被毁10多亩。

  不仅如此,林国仙以要让村民增加收入为由,不顾多数村民的反对,执意挖农田,砍防护林,将原来只有六七米宽的河道拓宽到了15米左右。这些举动极大地影响到了当地农民的生活和生产。

  但林国仙并不承认毁林毁田,在他看来,清理河道,是为了疏通河道,更加便于灌溉,况且他也并没有砍伐防护林。他称,镇区的相关部门都知道这个事情,还为此下拨了两万元的专项经费。

  但记者调查后发现,事实并非如此。荔城区水务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林业局都不知道这件事情,也没有审批过该项目。

  接到群众举报后,荔城区林业局对此非常重视,于是就上报给分局由他们立案调查。分局经过一系列调查取证后认为,林国仙涉嫌破坏农用地罪,并拟对其进行刑拘。于是,3月17日,上报了区人大常委会审批。但时至今日,人大还没有对此进行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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