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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捡到手机向失主索要百元感谢费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6日00:53 城市晚报
■实习记者 苏佳/报道 本报吉林市电 14日,吉林市市民张女士遭遇了变了味的“拾金不昧”。她的手机丢失后,付给对方100元“感谢费”,才将手机“赎”回。 市民张女士说,14日晚上,她和几个好友到位于吉林市光华路上的一家饭店吃饭。席间,张女士接了一个电话。接完电话后,张女士随手把手机放在了餐桌上。酒足饭饱,张女士和几个好友离开了饭店。随后,一行人又来附近的歌厅唱歌。当日22时许,一个朋友接到张女士家人的电话。“当时我感到挺奇怪,家人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呢?”张女士说,当她翻包找手机时,发现手机已经不见了。张女士觉得可能是在吃饭的时候把手机遗失在餐桌上了。于是,张女士等人又回到饭店,但是手机已经不见了。服务员说,他们收拾桌面时,没有看见手机。 丢了手机,张女士很郁闷,因为手机里有许多重要客户的电话号码。15日上午,张女士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拨打了丢失的手机,这次电话竟然接通了。“是一个女的接的电话,说手机在她那里,可以还给我,但让我给她100元钱作为酬谢。”张女士说。 为了不至于丢失客户电话号码而影响工作,张女士和那名女子见了面,并给了她100元“感谢费”,拿回了自己的手机。 张女士说,这名女子年龄在35至40岁之间,中等个儿。张女士花了100元钱,才拿回自己的手机。家人知道此事后都很气愤,建议张女士报警。张女士说:“这件事情自己也有一部分责任,自认倒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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