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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与妻子离婚未果投毒将其杀死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17日00:05 东南快报
2007年10月29日,福清渔溪某工厂17名工人在食堂吃过早餐后,出现中毒症状,其中一名女工死亡(本报2007年10月30日曾作报道)。经警方调查,这是一起投毒案,投毒者竟是死者丈夫,因与妻子离婚不成而萌生杀念。日前,投毒者朱某某涉嫌投放危险物质和故意杀人两项罪名被福清市检察院批捕。 2007年10月29日上午7时许,福清渔溪镇某工厂的工人们像往常一样来到二楼食堂用餐。短短几分钟,吃过稀饭的工人中,先后有16人出现呕吐、腹痛、神志不清等症状。很晚才到食堂用餐的湖北籍员工柳某发作得特别厉害,才吃了几口稀饭,就抽搐倒地。 17名员工被紧急送往福清渔溪中心卫生院治疗,一些中毒较深的被转送到福清市和福州市各大医院治疗。12月5日凌晨,柳某因医治无效死亡。 经福清公安局调查,这是一起投毒案,投毒者竟是柳某的丈夫朱某某。原来,2005年,朱某某在渔溪镇某理发店认识了一名卖淫女陈某,多次发生性关系后,陈某表示要与朱某某结婚。于是,朱某某多次提出与柳某离婚,但遭到柳的反对,便萌生了杀害妻子后与陈某结婚的念头。 2007年10月29日,朱某某利用到食堂打开水之机,从碗柜中取出自己吃饭的盆子将药在盆中用水溶解,后将一部分老鼠药水倒入食堂盛稀饭的大铝锅内。当日7时许,朱某某与其妻柳某一同到食堂吃饭,先到楼梯处抽烟,等其妻用自己的盆子打稀饭后,其也去打饭,并在装有药水的盆子里上下叠放两个馒头,让下面的馒头吸入药水,自己则吃上面的馒头,以免他人生疑,在柳某下楼接着吃饭时,朱某某看见有人中毒倒下便快速离开了食堂。 记者 江建斌 通讯员 吴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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