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将专项检查交强险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2日10:32 法制周报-e法网

  ⊙本报记者黄毛旺

  2008年4月14日,中国保监会正式书面回应了1055名车主联合签名的《关于对中国平安高管千万薪酬进行 调查的请求》。此前的4月9日,本报以《交强险撑起马明哲千万年薪?》为题,报道了1055名车主请求保监会调查平安 高管千万年薪一事。

  针对1055名车主质疑交强险不合理分摊了平安高管的人力成本费用的问题,中国保监会在回复信中认为,中国平 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集团)高管人员的薪酬与交强险的成本分摊基本无关;对车主质疑交强险年度审计报 告没有公信力,应由国家审计或投保人认可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交强险经营费用以及赔款数据这一问题,保监会表 示,交强险审计师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可上保监会网站上查;同时,对车主质疑交强险监管不力问题,保监会回应 说今年将组织力量对交强险经营情况等进行专项检查,以维护投保人的利益。

  记者在中国保监会给北京德润律师事务所刘家辉律师的《信访投诉答复书》中看到,保监会认为交强险与平安集团高 管的千万年薪无关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平安集团与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简称平安产险)是不同的法人, 各自独立经营,独立核算;二是平安产险向平安集团上交利润,但由于平安交强险2007年年度亏损1.86亿元,没有产 生利润。因此,平安集团高管人员的薪酬与交强险的成本分摊基本无关。

  对保监会的这个回复,刘家辉律师认为,保监会对车主的请求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交强险与高管年薪的关系,从表象 上来看,是基本没有关系,但从本质上分析,不可能没有关系。平安集团与平安产险是母子公司关系,母公司的利润来自子公 司,子公司经营交强险,交强险如不合理分摊了成本,就会使其他的业务产生利润。从平安产险第一个年度经营交强险的数据 来看,保费收入49.15亿元,已决赔款4.4亿元,赔款只占总收入的8.95%,赔付率低至如此,竟然还亏损,这让 车主们无法接受。

  刘家辉表示,由于车主们不满保监会此次的书面回复,他们还会将此事向上级部门反映,以维护车主们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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