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狗咬住六旬老妇头部拖行2米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7日03:54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 (记者 张应昂) 昨天上午,珠海兰埔花园小区内发生一幕惨象:一只名为“太子”的狗将一名60多岁的老妇人的头部咬伤。令人发指的是,该狗在咬住受害者的头部后,将老妇人拖行2米多。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接受抢救。

  据称,事发前,老妇人正在小区门前的坡地上种菜,坡地正对着24栋2单元院门,“太子”的主人并不在家,家里只有一名不到10岁的小孩,“太子”一出院门就将老太咬伤。

  目击者刘女士住在兰埔花园24栋2单元楼上,听到呼叫声,朝楼下一看,顿时惊呆:“太子”正咬住隔壁邻居老妇人的头在拖行。刘女士赶紧呼救。随后,3单元1楼一名男住户拿着一根竹棍赶来营救,“太子”才将老妇人放下并逃走。刘女士称,老妇人头部被咬裂,鲜血直流。根据刘的提示,记者发现老太被拖行的距离有2米多长。

  “这已是它(太子)第5次伤人了。”事发后,24栋某单元的张女士认为,狗主人要负全部责任。兰埔花园小区一保安称,他们无权干涉业主养狗,一旦出事他们又会被责失职。

  据了解,2005年珠海曾就城区禁养大型宠物狗征求意见,最后在反对声中不了了之。此次“太子”再次重伤他人,引起事发小区居民的担忧,他们再次呼吁城区禁养大型宠物狗。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程清秀律师表示,如果非因受害者故意投打、挑逗或者喂食他人饲养的动物,或无视警戒标志及管理人员的劝阻等,受害人所造成的损害应由动物管理者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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