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英雄壮举含悲带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9日10:51 《法律与生活》杂志

  本刊记者/王春晖 刘志坚 通讯员/张玉卓

  2007年8月,教育部出台文件,要求未成年人懂得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条件下见义勇为。知道报警、揭发等是同违法犯罪做斗争的有力手段。

  2008年2月28日下午,吉林省农安县农安镇阎家村10社的曹宪柏夫妇拿着来之不易的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含着眼泪来到他们12岁儿子的出事地点,双双跪倒在地上,悲切地喊道:“孩子,你的生命没有白白地付出,爸妈终于为你讨回了公道。你是个好孩子,不但爸妈承认了你,社会也认可了你。你听见了吗?”

  少年见义勇为

  曹宪柏夫妇的儿子叫曹杨,2007年4月26日下午,12岁的曹杨和好友孙明一起出去玩,来到离家约3公里的一个水坑边。孙明脚下一滑,不慎落入水坑中,曹杨看着好友在水坑中缓缓下坠,毫不犹豫地跳入深约12米的水坑内,用力向上托孙明。2分钟后,孙明被救上岸,曹杨却再也没上来。

  这时,孙明赶紧跑到曹家报告,说曹杨为救他落入水中。正在地里干农活的曹宪柏得悉后,疯了似地跑向水坑,等他赶到现场,水深12米、面积2000多平方米的水坑表面一片宁静,像什么都没发生一样。曹宪柏就知道,孩子已经淹没在泥水中,“完了”。

  1个小时后,在消防官兵的帮助下,孩子被打捞上来,但早已停止了呼吸。

  曹杨的父亲曹宪柏是一个老实厚道的农民,他的爱人是个普通农村妇女。提起他们夫妇,全村人都竖起大拇指,曹宪柏是全村有名的热心人,他有一门修车的手艺,谁家的车坏了,都找他,他从不拒绝,总是毫无怨言地免费为他们服务。曹宪柏也是一个在危机时刻敢于拔刀相助的人。一天,在农安县修完车的曹宪柏刚出城,遇到一辆红色夏利车与一大卡车相撞,只见夏利车的司机浑身是血,旁边好多人围观但无人管,曹宪柏见状停下车,将夏利车司机扶到自己的卡车上,送到医院,为其垫付了医药费。该司机是本村某建材公司老板,出院后非要送钱感谢,被他婉言谢绝。

  受父亲的耳濡目染,曹杨从小养成了助人为乐的品德。曹杨不但对爷爷奶奶非常孝顺,对其他老人也一样尊重,路上遇到哪个老人,他总会上前扶一把;同学中谁遇到困难,他总是主动伸出援助之手:经常把午饭分给因失去母爱中午吃不上饭的同班同学徐香玉;大雪天早早到校帮值日生烧炉子;送没有家长接的小同学回家……在学校,同学和老师提到曹杨,都忍不住失声哭泣。“他不但聪明好学,成绩一向很好,而且品质非常好,团结、帮助同学,经常为老师分担责任。我为有这样的好学生感到骄傲。”班主任刘景龙哽咽着说。

  真相湮没之后

  就在全村人对曹家充满同情之时,被救少年孙明却在几天之内突然改变了说法,矢口否认接受过曹杨的救援:“我是不小心掉进水坑,但我是自己爬上岸的!” 孙明说,他掉进坑后向曹杨求救,曹杨在岸边看了几秒,自己不慎也掉进水坑。“我的手根本没碰到他的手!”孙明坚称,他再次上爬,是他自救的结果。

  村民们对此觉得不可思议,村民王大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晚孙明急匆匆地骑着自行车赶回村里,见人就说曹杨为救他掉进坑里了,把他救上岸后,曹杨却上不来了,还要村民赶快去救曹杨。村民赶到水坑边时,孙明还指认了曹杨的下落点,当时很多村民都在场,都听到了孙明说的话。”

  孙明的父母在拒绝记者采访的同时,一再声称曹杨的死与他家没有丝毫关系,并称曹家为儿子申报见义勇为是为了从政府弄点抚恤金。

  对孙家的表现,曹宪柏理性而平静地说:“感谢不感谢都是次要的,但是他们不应该掩盖真相。这个悲剧的发生,孙明也是受害者,我也没希望他们承担什么责任。”

  2007年4月29日,曹杨所在的滨河闫家小学在全校开展了向曹杨学习的活动。2007年5月26日,经农安县见义勇为评审委员会审查核实,确认曹杨的奋不顾身行为为见义勇为行为,并颁发了证书。

 [1] [2] [下一页]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