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考公务员因一夜情被拒:起诉人事局案开审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30日07:37 大河网-大河报
教师考公务员因一夜情被拒:起诉人事局案开审
记者在采访刘非(左一)。

你是否支持重庆教师起诉人事局
支持,不应把法律问题和道德规范混淆起来一棍子打死人。
不支持,公务员录取应坚守道德底线。
无所谓,不关心。

    重庆垫江县一小学教师以第一名的成绩通过了公务员考试,但渝中区人事局却因他4年前的一次“一夜情”而拒绝录用,理由是“不具有良好品行”。他认为自己已经为此受过党纪处分,而后经过努力先后荣获“优秀教师”、“优秀党员”等称号,不应因这件事影响一生的前程。他以人事局定性缺乏事实依据、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依法录用他为公务员。4月29日,当地法院开审此案。而法庭外,人们也在谈论。有的说,人事局把好德才兼备的公务员入口关无可非议;有的说,不应把法律问题和道德规范混淆起来一棍子打死人。国家行政学院教授任进称,人事局不录用他没有法律依据。昨天法院不公开审理此案,当庭未作判决。

  因“一夜情”跌倒又爬起来

  31岁的重庆垫江县小学教师刘非(化名)虽在渝中区人事局组织的公务员招录中获得总分第一名,但因4年前的一次“一夜情”,却被渝中区人事局拒绝录用。他以人事局定性缺乏事实依据、认定事实错误为由将其告上法庭,请求判令对方依法录用他为公务员。开庭前,刘非去了趟北京,一是会见义务为他代理的律师,一是向人事部反映问题并到央视做节目。

  刘非称那一夜“很偶然”——和他同一个教研组的,有一位女教师,刘非业务能力稍强于她,而她呢,常常向他请教一些教学方面的问题,两人平常工作关系不错。当时,他们都有了家庭,而女教师家庭却不太幸福。2003年年底,刘非参加县里组织的“小学数学骨干教师”培训班,一天,她来找他……“我们没有第二次。”

  2004年7月,也不知道垫江县纪委怎么知道了此事,调查中,刘非承认和女教师发生了“一夜情”。随后,身为共产党员的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处分结果出来之前,他曾报考了垫江县检察院工作人员,而且笔试、面试都是第一名,但是此次招考规定,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不予录用,他最终落榜。这是刘非第一次因那次“偶然事件”付出影响前程的代价。

  然而,“偶然事件”的影响远远没有结束。2004年9月暑假之后开学,刘非被从原来执教的中心小学调到一个乡村的完全小学任教,而且,他的工资也被扣除了不少。此后,刘非又历经几次调动。

  在垫江县,记者向刘非曾经的同事了解到,刘非受到处分后的一段时间,显得沉默寡言,但工作没有受到影响,教学还是很努力。刘非说,其实他非常感谢那些善良的同事,也正是因为没有从他们的眼神中看出歧视,他才有了振作的勇气,“我决心痛定思痛,坚决改正,重塑形象。我认识到错误并坚决改正,在后来的工作中一直非常努力”。

  由于出色的工作表现,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把他调到了目前任教的中心小学。这所学校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告诉记者,刘非在工作中谨小慎微,精益求精,业务比较突出,他不仅担任了班主任,还是学科组长、校办公室主任。另外,2006年,在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他被工作所在地乡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7年,他被另一工作所在地的镇政府评为“优秀教师”。

  记者还在垫江县获悉,政审时,刘非所在学校对他作出书面的高度评价:政治过硬,业务精良,成绩显著,是一位受领导赞赏,学生喜爱,家长称赞的优秀教师……

  公务员考试“状元”被拒录

  去年8月15日,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事局发布了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简章。“报考条件我都符合。看到简章后我立即着手准备报考。”刘非说。

  但那次“偶然事件”却是他此次报考的一块心病,因此,他专门打电话到人事部门,咨询像他这样受到过党纪处分的是否影响报名,得到的回答是“没问题”。他这才放下心来,报考了渝中区大溪沟街道办事处文秘岗位。

  去年9月下旬,他参加了统一考试。10月底,考试成绩出来了,刘非取得了笔试第一名、面试第一名的成绩,综合成绩不仅在本岗位第一,就是在同一面试组的21人中也是第一名。在通知面试之前,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刘非按要求提供了相关真实资料,并通过了复审。“当时很激动,既然通过了复审,意味着自己离当上公务员不远了。”

  去年11月下旬,刘非体检合格。12月5日,渝中区人事局委托大溪沟街道办事处到刘非所在学校对他进行政审,刘非说,其间,他坦诚地谈了自己曾受到过的党纪处分,但当时有关人员对此没说什么。

  到了去年12月下旬,与他一同报考的都去填表了,自己未接到任何通知。今年1月17日,刘非正式接到了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的书面通知。通知显示,他被拒录的理由是:在政审程序中,发现其曾因生活作风问题受过党纪处分,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刘非因不具有良好的品行,不符合公务员的录用条件。

  在向记者提供的一份材料中刘非说:“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觉得通过这几年的努力,我已经改好了。难道因为我曾经犯过一个过错,就要影响我一辈子,从此失去了上进的机会?”

  刘非觉得十分委屈,认为渝中区人事局拒录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国家用人政策,今年1月24日向区政府申请复议。

  其中,关于一次处分能否影响终生,他查阅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有关条款和重庆市纪委审理室《对受党纪处分后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所作的说明》,“从中可以知道: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影响期只有一年。我2004年受到的党内警告处分早已过了影响期,此次考录公务员简章也无因此拒录的规定,所以不应该再受影响”。之后,区政府维持渝中区人事局不予录用刘非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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