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通过撬门挖洞盗窃生猪近300头(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4日07:20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团伙通过撬门挖洞盗窃生猪近300头(图)
团伙撬门挖洞盗窃生猪近300头

  流窜作案88次,盗窃生猪近300头。仁寿县法院近日对“盗窃生猪”团伙的8名主要成员依法作出一审判决。震惊眉山、内江、资阳三地的生猪盗窃案终于尘埃落定。

  撬门挖洞生猪频频被盗

  2007年初的一天早上,50多岁的蒋老汉愁眉不展地走进仁寿县汪洋镇派出所。“老蒋,你咋又来了?你放心,一有消息我们会马上通知你。”想起年前老蒋家6头年猪被盗的案子至今未破,值班民警一脸歉意地边说边把蒋老汉让进门来。“我是来报案的,我家的猪昨晚又被偷了!”

  自2005年以来,仁寿县警方就先后接到多起报警,禄加、禾加、钟祥、汪洋一带农户养殖的生猪频频被盗。经专案组调查,在仁寿境内多处发生盗猪案的同时,周边的资阳、内江等地也发生大量此类案件。

  巧的是,这些案件有着共同特点:撬门、挖洞、毒狗,案发时寂静无声,失主房门被从外反锁,现场多位于公路附近,交通方便。初步分析:应是一伙惯盗所为。但这伙神出鬼没的“生猪大盗”是流窜作案的外来人员还是本地盗匪?专案组在陷入迷茫的同时加大了搜查盗猪贼踪迹力度。

  夜间巡逻民警发现盗贼弃车

  2007年5月20日凌晨1点,钟祥镇一养猪场守夜人半夜发现不远处有3个鬼鬼祟祟的黑影正乘着夜色向猪圈靠近。“干什么的?”守夜人一边打开路灯一边大声呵斥。闻听喊声,3个黑影落荒而逃。

  5月30日凌晨2时许,钟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忽见一辆面包车突兀地停在路边。正欲上前盘问,面包车却突然启动往前冲去。见警车紧追不舍,车上人只好弃车而逃。经检查,民警发现该车后排座位全部被卸下,车厢四周布满牲畜粪便。

  “狗灵”落网生猪案终告破

  该车主是谁?是否是警方苦苦寻觅的“生猪大盗”?经调查,此车原籍成都,车主早在6年前就将该车卖到了内江。专案组决定,调查该车最后一个车主是破案关键。功夫不负有心人!该车来源终于查清:该车七易其主,最后一个车主是一个绰号叫“狗灵”的仁寿男子。

  民警又开始了对“狗灵”的追踪。一个多月过去了,一天傍晚,仁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范优俊途经禾加镇时,突听一男子说:“狗灵,你脚好了?”“那天晚上把老子摔惨了……”另一名中年男子答话说。难道他就是“狗灵”?范优俊悄悄跟上该男子,直到对方走进禾加镇幸福村的一间出租房。

  很快,专案组掌握了此人基本情况:“狗灵”本姓邓,39岁,是一名在逃犯,1998年曾偷了资阳一家地毯厂后在逃至今。8月17日,“狗灵”在家中被抓获归案。随后,贺某、廖某某等10余名团伙成员先后被抓获归案。

  经审查,该团伙成员对他们伙同盗窃生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团伙成员供述,邓某某于2005年潜回仁寿禾加镇后,便纠集贺某等社会闲散人员,利用农民养猪防盗意识差、安全防范措施少的特点,乘夜晚主人熟睡之机,采用翻墙入室或撬墙入室,进入农家将生猪盗出,用面包车拖回仁寿禾加等地廉价销赃。2005年3月至2007年5月,该团伙成员流窜于资阳、威远、仁寿等地,先后实施盗窃88次,入室抢劫2次,强奸1次,先后盗窃近300头生猪,以及鸡、鸭、羊、油菜籽、摩托车等物品,涉案财物价值达26万余元。

  一审宣判8名主要成员获刑

  仁寿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邓某某、贺某采用暴力、胁迫方法入户抢劫他人财物,二人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邓某某、贺某、廖某某、谢某某、曾某某、唐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私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邓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方法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唐某某、黄某某、粟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为贪图便宜而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被告人贺某、唐某某、粟某某具有自首情节,应当酌定从轻判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法院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邓某某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40000元,被告人贺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26000元,其他6名被告人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或判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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