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绘制公益蓝图:从独善其身到兼济天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7:12 法制与新闻

  (本刊记者)陈虹伟 (本刊实习记者)冀华锋/文

  2008年2月1日,北京城内“年”味已经很浓了。

  可是,南方灾区还被一片冰雪覆盖。

  当天下午,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正在举行会议,讨论刚刚收到的北京市律师协会通知——律协倡议全市律师事务所和 律师向南方灾区捐款。没有任何异议,与会人员一致赞同以律所名义捐赠人民币10万元。接下来2天多的时间里,金杜律师 事务所60多名律师又自愿捐款28620元。

  类似的场景同时在北京多个律师事务所出现.从2月2日上午9点到5日下午5点,4天时间里,北京市律师协会共 收到全市78家律师事务所及1689名律师及工作人员捐款60万元。

  北京的律师在行动,全国的律师也在行动。

  那场雨雪冰冻灾害中,四川省叙永县受灾严重。不过,抗灾救灾期间,受灾群众一有法律疑问总是愿意第一时间来到 县群众工作中心向这里的值班接访律师进行咨询,律师们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不仅解决了灾民的疑惑,而且为抗灾救灾和春 节期间的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2008年2月19日至22日,四川德才、精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还组成法制宣传队,专 门来到叙永县受冰雪灾害严重的黄坭乡、两河镇、石坝乡等乡镇,开展抗灾救灾法制宣传及法律咨询活动。

  自1979年恢复律师制度以来,突发事件面前律师们表现出来的这种对社会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热情是中国律师业发 展至今的最大成就之一。

  29年跬步累积,中国律师一路走得执著而辛苦。作为新中国最缺乏历史的职业之一,从政法干部到法律工作者,不 仅是身份的变化,而且还有观念的转变。

  慈善捐赠:律师不再“默默无闻”

  2007年7月21日,贵州省接到了近年来最大的一笔个人捐款。

  这一天,祖籍贵州省毕节市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律师肖金泉承诺向家乡捐款100万元,改建毕节市小坝镇汉屯小 学。

  毕节市教育局局长史学贵告诉记者,毕节市财政收入有限,目前汉屯小学仍有“D级危房”1000多平方米,涉及 到400余名学生的人身安全。肖金泉的捐款中70万元将用于这些危房改造、校园建设,其余30万元响应国家建设社会主 义新农村的号召,投入到学校周边村镇道路建设当中。在2008年3月26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史局长透露,这项捐款目前 已经有50万元到位,随着改建工程的展开,剩余的50万元“随要随到”。

  据毕节市教育局统计,这不仅是毕节市接到的最大一笔个人捐款,而且是惟一一笔律师个人捐款。

  危房改造消除了学校的安全隐患,家乡政府和父老乡亲提出学校以肖金泉个人名义命名,肖金泉谢绝了。

  这是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捐建的第二所希望小学。

  2005年10月18日,为了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发出了在太行山抗战老区捐 建一所“大成律师希望小学”的倡议。发出倡议的当天,所内认捐款额已逾30万元。在随后陆续进行的捐款活动中,捐款总 额接近50万元。

  随后,经考察选址,党支部确定在河北省阜平县下庄乡郊山咀小学的基础上,捐资30万元,建设大成律师事务所第 一所希望小学——“大成律师希望小学”。

  多年来,为了上学,下庄乡22个村的孩子们都得带上干粮,披星戴月步行十几里,简陋的校舍里更谈不上先进的教 学设施。但是,2006年10月28日,教学、后勤设施较为完善的“大成律师希望小学”竣工后,这一切已经变成了历史 。

  大成律师的关爱是持续不断的。2008年1月,大成慈善基金再次向“大成律师希望小学”捐助3万元用于改善学 校环境、捐赠10台电脑用于学生的信息化教育。

  阜平“大成律师希望小学”也成为了大成律师事务所党员律师、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基地。

  大成律师事务所扶贫助学基金有一个规定:律师个人捐助超过20万元,可以自己指定一个捐助地建一所“大成律师 希望小学”。

  2007年12月,大成律师事务所徐永前律师个人捐资30万元在安徽省选址设立第三所“大成律师希望小学”。

  2008年2月,大成律师事务所彭雪峰律师个人捐资50万元在河北沧州选址设立第四所“大成律师希望小学”。

  记者粗略估算了一番,仅在希望小学的建设上,大成律师所的律师们捐赠就超过200万元,此外他们还在多所大学 设立了近百万元的奖学金。这种付出,对自由职业的律师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无独有偶。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2003—2007年间,先后捐款160万元在黑龙江大学等国内9所大学设立奖 学金,培养法律人才。2008年,该所计划再出资100万元在国内10所高校设立奖教金、奖学金,并决定此后每年投入 10万元在各大学设立奖、助学金。

  类似的情形也发生在上海。“2007年我们上海律师界捐赠了数百万元,有位律师一个人就捐赠了一所希望小学, ”上海市政协委员、市律师协会会长吕红兵告诉记者,“今年我们将会继续捐资兴建希望小学,积极参加各项慈善捐赠活动。 ”

  这些律师为什么会有如此慷慨之举?

  曾任教于中国政法大学的肖金泉律师说:“这么多年来,包括我们在内许多律所取得了事业的成功,业务收入大幅提 高。我们已经超越了那个为生存而挣扎的阶段,就像许多成功企业一样,为了持续的经营,履行社会责任、回报社会就应当提 上日程。而且,作为一个党员律师占多数的律师事务所,救危扶贫、回报社会、奉献爱心也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个重要体现 。”

  然而,在责任意识萌发之外,在许多专业人士看来,律师参加慈善捐赠也是一种现代化的经营策略,捐赠与税收、宣 传、主管机关的引导等也密切相关。

  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副会长巴布指出,律师积极参与慈善捐赠等公益活动,会不断提高知名度,从而也会带来更多 的业务,于社会、于自身都是一个“双赢”的结局。因此,我们不应单纯强调律师们都不要去赚钱,全去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 ,而是积极倡导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注重社会效益,在制度上保证律师们积极履行社会责任。

  专业服务:律师用行动注解和谐

  我国律师制度的发展史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律师要想有地位,首先要有作为。

  记者见到马东晓时,他正在和同事讨论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一个项目涉及的法律问题。马东晓是 北京国浩律师集团合伙人。自2006年6月28日开始,他和他的同事们成为中国光华科技基金会系列项目的见证者和参与 人之一。

  在马东晓的办公室,记者看到了这份法律服务捐赠协议: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以法律服务的方式向基金会每年提供 价值10万元人民币的劳务,并作为捐款捐赠给基金会。这与我们常见的捐钱捐物有所不同。

  对于这种看似“不实惠”的新型公益行为,基金会办公室主任梁范栋却有另外一种认识,“我们是一家致力于在青少 年中推广科技、激励创业的科技类基金会,资金投放、捐赠过程中的法律需求是巨大的,国浩律师为我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审核合同、讲座、参与项目评审等服务是对我们最有效的支持之一”。

  而马东晓这位不足40岁的“少壮”派律师的回应更能让人感受到成长于市场经济时代的律师们的新思维,“慈善捐 赠不仅仅局限于实物,律师的服务也是可以折价的”。

  国浩律师集团展示了律师公益活动的一个新趋向,但现实中,律师公益活动更多的还是集中于法律援助领域。

  近日,记者从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获悉,2007年全国共建立县级以上法律援助机构3259个,全国法律援助机 构共组织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20104件,案件数量比去年增加27.92%,其中涉及农民工案件119644件,受助 农民工155277人。

  “中国目前进城农民工总数在1.2亿人以上,这个群体的绝大多数人没有经济能力聘请律师。通过律师的参与,引 导他们用法律手段和平解决相关纠纷,直接关乎社会稳定,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关键环节之一。”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 业委员会主任、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创办人佟丽华说。

  在法律咨询方面,律师们也有出色的表现。据吕红兵介绍,截至2007年底,上海市已有271家律师事务所与1 56个街道和乡镇结对共建,为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包括动拆迁纠纷、债务纠纷、劳动就业、工伤事故等方面的各类纠纷 ,一年来,免费接待法律咨询累计达79876人次,被老百姓誉为“家门口的法律顾问”。

  记者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律师参与的公众事务中,有一个方面的成绩与效果特别明显,那就是律师参与各级政府的信 访接待。据上海市律师协会统计,2007年,上海律师共参与各级党政领导信访接待12317次。由于律师以第三方的身 份介入纠纷,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化解矛盾,有时候效果往往比政府直接面对民众要好。

  在各种矛盾的化解和消弭中,律师构筑起了政府与群众间的“连心桥”。

  近年来,律师参政议政已经成为每年两会的一个亮点和热点,两会也成为律师为社会提供专业服务的另一个平台。

  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有关人员透露,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就有22名律师代表 和委员,其人数比上届全国人大和政协增长了80%以上。

  对于人大、政协中出现的越来越多的律师身影,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会长宋健中认为:“律师具有维护公平正义专 业化法律知识,而且他们接触群众、社会的范围、领域超过了任何一个行业,他们是反映民意最充分的渠道。他们的加入,对 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将起到重要作用,也必将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事业的发展。”

  公益诉讼:在“公”“私”争论中前行

  2008年3月,河北冀华律师事务所郝际广、赵红民、梁子显3位律师分别获得来自国家发改委的奖金800元, 这是国家发改委对他们在去年8月上书举报并要求查处方便面串通涨价行为的奖励。

  为了公益,“该出手时就出手”,这也是律师的一种社会责任。

  正如许多专家所言,律师在其整个职业生涯中必须有意识地关注社会,这就是律师职业的性格。律师投身于社会公益 事业本身体现了其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也体现了律师职业意识的自我升华。

  但是,总体而言,律师阶层并不是一个富裕阶层,其中存在明显的分层现象。以北京地区为例,2007年,超过7 0%的律师税前收入低于10万元,许多青年律师生存困难。

  即便如此,来自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统计显示,目前中国专职的公益诉讼律师已超过100人,而志愿律师至少80 00人,已经有20个省建立起免费专职律师服务。

  但是,公益诉讼的背后往往会带来“自我炒作”这一“副产品”,于是,公益诉讼的“公”“私”之争不绝于耳。

  西城区人民法院曾处理过这样一起公益诉讼案件:由于不满春季频繁出现的沙尘暴天气,天津一位律师前来起诉国家 林业局要求赔偿。而据该院一位办理此案的法官透露,虽然明知这个案子不符合立案规定,但这位律师前来立案时就已经联系 媒体随行,给法院工作造成困扰。

  “许多律师自身生存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但是他们还是积极投身到公益诉讼和法律援助中,从动机考察,这也许是 一种生存或营销策略,但这其中相当一部分的激情还是来自于他们作为法律人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但我无法确定他们 这种没有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的社会公益之路究竟能走多远。”中国政法大学一位法学教授的话道出了他内心的忧虑。但我们 相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矛盾终将得到解决,律师行业也将在公益事业的道路上稳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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