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踪首例法官民事枉法裁判案背后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07日17:33 法制与新闻

  这是由一起普通的遗产继承纠纷引发的连环案。在金钱面前,姑侄兄弟亲情灭失,对簿公堂;在情法面前,法官天平倾斜,枉法裁判,由此上演了一场发人深省的人间闹剧。2007年底,经过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的共同努力,连环案终以枉法渎职的法官受到惩处而谢幕收场。至此,这起河北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运用侦查权办理的首例法官民事枉法裁判案落下帷幕。2008年3月,笔者对此案相关的办案人员进行了采访。

  纪剑鸣/文

  遗产纠纷起波澜

  2003年1月12日,农历腊月初十。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华北大地天寒地冻,河北省故城县坊庄乡庞庄村58岁的孤寡妇人庞秀玲在自己冷清的小屋内病逝。庞秀玲咽气前身边没有一位亲人相伴,几小时后,她二哥的儿子庞文武来屋里看望她时,才发现姑姑已经离开人世。

  庞秀玲是个不幸的女人,早年因种种原因未能嫁人,年轻时就跟随在天津工作的姐姐庞秀兰生活,离开家乡多年。2 002年1月,庞秀玲感到自己年过半百,身体有病,她不想客死异乡,便拒绝了姐姐及外甥们的再三挽留,执意回到河北故城老家。在庞庄村,庞秀玲原有两个哥哥和3个侄子,大哥庞大喜及其儿子庞海燕、庞海仓,二哥庞金杭及其儿子庞文武。但两个哥哥已先后病逝,庞秀玲回村后便在侄子庞文武家住了下来。

  实际上,庞文武并非庞秀玲的亲侄子。他是1985年11月跟随改嫁给庞金杭的母亲来到庞家的,后改随继父姓庞,取名庞文武,那年他才13岁。庞文武的母亲自改嫁给庞金杭后未再生育,庞金杭婚前也无子女,故庞文武虽为继子,但在长期的生活中,不仅与庞金杭结下了深厚的父子情份,而且与两个姑姑及其他庞家成员也建立了良好的关系。所以庞秀玲就把定居的地点放在了庞文武家。庞文武对久别而归的姑姑承担起了赡养的责任,在生活上尽力关照,平日里问寒问暖,请医买药,竭尽一个侄子对长辈的孝道。庞秀玲的其他亲侄子庞海仓、庞海燕虽然没有同姑姑住在一起,但也隔三差五地过来看看,谁家里做点好吃的,也不忘给姑姑送来一份。在回家后的一段时间里,庞秀玲感受到了来自亲人的温暖。

  随着时间的推移,庞秀玲的生活渐趋稳定,侄子们对姑姑的关爱也不像以前那么积极和热情。因为久未在一起生活,彼此的生活习惯不相适应,姑侄之间开始为一些生活小事发生争执。每逢这时,庞秀玲都要把居住在附近北鲁庄村的姑表弟卢书琴请来做调解。久而久之,姑侄之间的矛盾加深,半年后,庞秀玲开始单独生活。

  庞秀玲在天津和姐姐共同生活的几十年间,虽然一直没有正式工作,但通过自己平日打零工等途径也有了一些积蓄,回庞庄村时她把这笔款也带了回来。平日里,她曾给侄儿们透露过,这笔钱是准备为自己将来养老看病时所用。但她没想到自己回到老家仅仅一年的时间就因病过世。

  庞秀玲病逝后,庞文武在整理姑姑的遗物时发现了这笔遗产的存折,存折上的活期存款为12.45万元。

  很快,侄子们按照当地风俗给庞秀玲办理了丧事。丧事办完后,侄子们把庞族长辈庞新亮、庞铁牛、庞章芳等3人请来,主持对庞秀玲12.45万元遗产的分配。经3位庞族长辈商议,并征得庞文武、庞海燕、庞海仓3人同意,最后决定把姑姑的遗产分成3份:庞文武和庞海燕各分得4万元,庞海仓分得4.45万元。分配遗产时,谁也没提出、也没想到通知一下远在天津居住的大姑庞秀兰。因为按照当地农村传统风俗习惯,庞秀兰作为嫁出去的庞家女子是没有资格参加遗产分配的,这也为庞秀玲这笔遗产的日后纠纷埋下了隐患。

  遗产分配后不久,庞海燕和庞海仓哥俩对当初的分配方案后悔了。他们认为,姑姑的遗产在当时分配时有些仓促,庞文武虽然姓庞,但他不是庞家的血脉,不是姑姑的亲侄子,无权分得姑姑留下的遗产。而他们哥俩是姑姑的嫡亲侄子,应由他们哥俩来分得这笔遗产。为此,哥俩相约找庞文武要求重新分配遗产。正巧,庞文武也在为当初遗产的分配而苦恼。庞文武认为,姑姑在世时,自己尽的赡养义务最多,况且姑姑回老家后又一直是住自己的房子,死在自己的家里(按当地农村风俗,家里死外人不吉利),遗产分配时自然应该自己拿大头(即多些),凭什么庞海燕、庞海仓和自己平分姑姑的遗产,并且庞海仓还拿了大头,这不明明欺负自己是外来的么?所以,当庞海燕、庞海仓哥俩找他要求重新分配姑姑的遗产时,被他一口回绝了。

  既然庞文武不同意重新分配遗产,况且钱已分配到各人的手里,庞海燕、庞海仓哥俩要想改变既成的事实也无能为力。所以,他们只好采取农村最常见的方式:暴力。他们依仗哥俩人多势众,对庞文武经常无端寻衅打架,企图通过这种手段,使庞文武答应他们的要求。从此,他们之间经常无端发生殴斗,就连春节也不能过好。庞文武在庞庄村人单势薄,自然不抵庞海燕、庞海仓哥俩,无奈之下,他只好求助于法律来帮他解决问题。

  法官徇私枉法判

  2003年2月,庞文武和同住一个村的岳父庞汉章商议,认为要彻底摆脱庞海燕、庞海仓哥俩的纠缠,只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法院主持公道,维护自己的合法继承权。

  春节过后,庞文武和庞汉章专程到县城找了一家名叫方正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机构,寻求法律上的帮助。该所法律工作者(没有律师资格,但经过省司法厅认证,可以代理案件的人员)蒋汉章受理了此案,并作为庞文武的委托代理人,很快帮其起草了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书要求法院确认原告庞文武的继承权,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故城县人民法院很快受理了此案,并确定由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一级法官张克勤负责办理此案。在故城县法院,张克勤算是一名资深法官,他长期从事审判工作,是法院机关里公认的办案能手。接手庞文武的诉讼案件后,张克勤经过认真的审查,很快发现该案遗产分配中存在一个重大疏漏:本案遗产的法定继承人、庞秀玲的姐姐庞秀兰没有参与遗产分配。恰在此时,庞秀玲的姑表弟卢书琴得知法院要重新分配庞秀玲的遗产,也以自己虽没有继承权,但在庞秀玲生前尽了帮助义务为由,也向法院提出了相应的遗产要求。张克勤对上述情况进行审查后,决定依法将庞秀兰、卢书琴分别列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庞文武得知法院追加大姑姑庞秀兰和远亲卢书琴分别为第三人参与诉讼后,心里感到忐忑不安。两位第三人的出现,无疑等于半路上杀出个程咬金,这使得庞文武有了危机感。当他向委托代理人蒋汉章咨询后更是感到心惊肉跳。蒋汉章明白无误地告诉他,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他的大姑姑庞秀兰是法定的继承人,不仅有权参与遗产的分配,而且在分配中还可能占有更大的优势。

  庞文武本想通过诉讼保全自己分得的遗产,没想到打官司打出了麻烦,冷不丁又蹦出两个参与遗产分割的人,并且大姑姑很有可能比自己分得更多的遗产,这种现状使他感到意外,更不能接受。怎样才能保全自己所分得的遗产呢?为这事儿他和岳父庞汉章多次商议,最后得出的一致意见是:走案件主办法官张克勤的“后门”,让张克勤在这个案子的处理上帮自己一把。他们把这个想法告诉了蒋汉章。蒋汉章作为庞文武诉讼案件的代理人,当然也想帮当事人打赢这个官司。3人一拍即合,决定找张克勤私下谈谈。由于庞文武作为案件当事人不便出面,3人商议由庞汉章和蒋汉章两人出面,以代理人的身份直接向张克勤求助。

  随即,庞汉章和蒋汉章找到张克勤。因为蒋汉章经常替别人代理案件去法院参与诉讼,再加上都在县城工作,所以蒋汉章和张克勤比较熟悉。既然是熟人,讲话自然就方便了许多。当庞汉章和蒋汉章把请求张克勤在审理案件时给予关照的想法讲出来之后,张克勤明知他们是要自己枉法裁判,但在人情面前,他既没有答应,也没有表示拒绝,只是含含糊糊地说:这个事很麻烦,到时候看吧!庞汉章和蒋汉章见张副庭长不置可否地回答,顿时看到了希望。于是,他们决定把张克勤约出来再好好谈谈。2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在故城县县城的某酒店包房内,张克勤如约而至,庞汉章和蒋汉章一面频频向张克勤敬酒,一面再次提起了所托之事。酒酣之际,张克勤答应开庭时看案件审理情况,尽力帮忙。见张克勤松了口儿,庞、蒋两人也松了口气儿。在此后的时间里,他们又先后3次将张克勤邀至酒店宴请,进行感情上的沟通,请求张克勤在审理案件时法槌留情,法外施恩。

  再说在天津居住的老人庞秀兰,当她接到河北省故城县人民法院发来的要她出庭参与其妹庞秀玲遗产继承案件审理的通知书后,顿感意外。这位躺在病榻上的老人没想到自己的妹妹还有一笔巨额遗产要由她来继承。由于她已年近七旬,行动不便,便分别从天津市和故城县请了两名律师担任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的诉讼。

  2003年3月12日,由张克勤任审判长、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审判庭对庞文武诉被告庞海燕、庞海仓遗产继承纠纷一案开庭审理。本案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委托的代理人均到庭参加诉讼。庭审中,原告庞文武,被告庞海燕、庞海仓和诉讼第三人庞秀兰、卢书琴都各自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庞文武向法庭提出:自己和继父庞金杭是继父子关系,享有依法继承庞秀玲遗产的权利,庞海燕、庞海仓无权用寻衅滋事等方式剥夺其合法继承权。庞海燕、庞海仓向法院辩称:小姑庞秀玲2002年带病回到庞庄村后,他们哥俩作为亲侄子一直负责照顾其生活,其遗产理应由其兄弟两人来继承。庞秀兰的两位代理律师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庞秀玲生前无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三人庞秀兰有权以法定继承人身份继承庞秀玲的遗产。第三人卢书琴也向法院辩称:他在庞秀玲生前照顾过她,也应分得她的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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