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承包修路 村领导承诺130年还款(图)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1日09:55 都市时报
村民承包修路村领导承诺130年还款(图)
李良喜:“修这路让我一贫如洗”

  毛兴华 记者王宗林

  1996年,建水县李浩寨乡李浩寨村委会村民李良喜为村里修了3条进村的道路。道路竣工后,李良喜13万余元工程款被李浩寨村委会拖欠,这一拖就是12年。近日,村领导答应还款,但一年只能还1000元——这意味着,李良喜要等130年,才能收回全部工程款。

  1996年,李良喜与李浩寨村委会签订了一份道路施工合同,承包了3条进村道路的施工工程,工程总造价20多万元。李良喜个人凑了一部分钱,又向乡信用社贷了1.7万元,开工修路。工程竣工后,3条道路均顺利通过检查验收,但村委会仍拖欠着13万元尾款没有支付。因为拿不到村委会的修路款,李良喜一直无力还贷,致使乡信用社一纸诉状将他告上了法庭。

  李良喜到处奔走反映情况,2006年11月,李浩寨乡政府就拖欠工程款一事,形成了一份调查处理意见,上报给建水县政府。意见称,欠款是因为“村里对工程的计划性不强,工程量增大,无款支付以及对还款能力估计过高”。在建水县有关部门的协调下,2006年11月4日,李浩寨村委会制定出了还款计划:当年11月30日前还李良喜5000元,剩余部分每年还1000元。

  得知这个还款计划的内容后,李良喜哭笑不得。他说,如果按照这个计划,那么要到130年后,村委会才能还清他的13万元工程款。这理所当然遭到了李良喜的拒绝——他要求村委会一次性偿还所有欠款。于是,双方一直处于僵持状态。

  李浩寨村委会现任支书李俊稳表示,他是1999年才当选支书的,之前村委会是如何与李良喜签订的修路合同,他一概不知。村委会现在没有钱,拟订的还款计划李良喜又不同意,村里也没有办法。对于“没有钱为什么还修路”、“修了路为什么不付款”的质疑,李俊稳称,这些问题只有他的前任领导才说得清楚。

  李浩寨乡乡长何仪说,就村委会拖欠李良喜工程款一事,乡政府曾多次作过协调,但双方却很难达成共识。何仪称,不论是乡政府还是村委会,其财政能力均十分有限,如果李良喜能退一步接受村委会的还款计划,乡政府会督促村委会积极偿还所欠款项。

  李良喜现在居住在一间很破烂的小屋子里,屋里看不到一件像样的物品。李良喜告诉记者,去年,他的妻子偷偷离开了这个家,至今没有消息。他的两个孩子也苦于家庭贫困,到大理打工去了,家里就剩下他一个人。不久前,李良喜被查出患上了肾结石,因为没钱做手术,只能找些草药来应付。现在,他连一日三餐都得向邻居借钱才能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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