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女检察官24年内4次被判病危 至今坚持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5日03:24 东方今报

  她是一位四次被医院判处了“死缓”的女检察官,却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在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她在岗位上坚持了24年。

  她就是汝阳县人民检察院监督检察科副科长、河南省优秀检察官程建宇。在与死神抗争的同时,程建宇先后20余次被评为市、县“先进工作者”。2007年3月,她被省检察院授予“优秀女检察官”称号。

  □今报记者 李娟娟 通讯员 杨坤范/文图

  “只要你活着,就是我和儿子的福气”

  “她是病倒在岗位上的。”洛阳市汝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说。

  1981年2月,程建宇通过招干考试成为汝阳县检察院的一名干警。1984年4月,年仅20岁的她在下乡办案时,因连日劳累,加之受到风雨袭击,高烧病倒,后来渐渐发展成了系统性红斑狼疮。

  红斑狼疮这种病无法根治。为稳定病情,程建宇必须每天服用激素类和提高免疫力的药物,每周输液治疗一次。如果间断,5天内将出现生命危险。

  程建宇被同事送进洛阳市第三人民医院后,靠着超大剂量的化学免疫抑制剂、中成药和毅力,顽强地活了下来。“院里有规定,她完全可以不上班照样拿工资。”程建宇的丈夫回忆说,1985年春节前,她出院了。刚过完春节,她又拖着病体去办公室了。

  从那以后,程建宇先后在监所检察科、侦查监督科及宣教科等不同岗位上工作,无论在哪里,她都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她曾被河南省检察院监所检察系统评为优秀内勤;她所在的民行检察科,曾因她的努力实现了业务上“零的突破”;她办理了400余起刑事案件,批捕准确率达到百分之百。

  2002年农历腊月十八,人们都在忙碌地置办年货,程建宇的病情再次复发。为了不给检察院增加麻烦,她以到外地过节为由,悄悄住进医院,两个月后再次从死亡线上挣扎了回来。此时,她的一头黑发已经荡然无存。

  当她又要去上班时,一向大力支持她工作的丈夫生气地说:“你不要命啦?只要你活着,就是我和儿子的福气!”程建宇没有听丈夫的话,她流着泪,倔强地换好制服,带上假发,又踏进了办公室。

  “你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妈妈,我恨你”

  “信是我在今年妇女节的时候写给妈妈的……”5月12日上午,汝阳县第二小学内,长得高高壮壮的连祖健腼腆地笑了。

  当天上午11时20分,11岁的祖健放学后带着记者去姥姥家取信。看姥姥找了半天,小祖健突然起身,央求记者:“阿姨,我给你看信,但你别说我妈妈不好,行吗?”

  看到记者点头,祖健从姥姥家的一个小柜子里找出一个干净的本子,递给记者。

  祖健在写给妈妈的信里说:“你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妈妈,每天你都忙工作,我很少看到你……你也从来没有给我过过生日,同学们的爸爸妈妈都给他们过生日,还有玩具。我一个生日也没过过,一个玩具也没有。每天只有姥姥和爸爸陪我。我恨你,妈妈……”

  在信的背后,程建宇给孩子留下了一句话:“孩子,对不起!你要学会独立。因为妈妈随时都会离开你……”

  “我宁可倒在岗位上,也决不躺在病房里”

  1984年9月28日,是程建宇永生难忘的日子。这一天,她被北京协和医院的专家下了“最多再存活一年”的“死缓”判决书。

  从那一天直到1994年,程建宇四次住进北京和省、市的大医院,均被告知“活不久了”,但她都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2003年5月,程建宇承办了王某、张某等6名未成年人绑架活埋人质案件。当年8月,她又承办了张某、王某等12名未成年人拦路抢劫、轮奸妇女案件。

  案情重大、涉案人员多,程建宇不顾强烈阳光会导致病情加重的严重后果,坚持下乡调查取证,直到把案件全部搞清楚。

  同志们评价程建宇说:“为使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不惜透支生命!”

  对此,程建宇却非常乐观:“像我这样的人,如果倒在岗位上,这辈子也值了。如果躺在病床上等死,那才是比死都难受呢!”

  “我的确需要钱,可拿钱做交易的事我不干”

  一边办案一边治疗,这给一些嫌疑人家属“走后门”求情提供了“合理的借口”。

  有一次,程建宇正在家里打点滴,一个远房亲戚带着一位大姐来家里“探视”。“她儿子因为无知犯了罪,听说案子是你办的,你能不能放她儿子一马,她一定会报答你的。”亲戚正说着,那位大姐掏出一个信封放在茶几上:“这2000元钱是我的一点心意。”程建宇急忙把钱还给了大姐。“我身患重疾,确实需要钱,但拿钱做交易,我坚决不干!”程建宇感慨道。

  在汝阳县2006年度的“十佳人物”评选中,程建宇高票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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