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飞虎队队员持刀抢劫获刑9年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28日12:16 人民网

  人民网香港5月28日电 香港警方前飞虎队队员,沉迷赌博欠下赌债,去年三度持刀打劫,被告昨日在高院认罪,被判入狱9年。

  被告余伟明(53岁),被控于去年7月12日至10月13日,先后3次在尖沙嘴海防道及金马伦道的Hong Kong Exchange找换店内抢劫外币,现值逾16万港元。另外,他承认于去年10月29日外出时备有偷窃用的物品,即帽子、利刀及胶纸。

  法官彭伟昌判刑时指出,被告若非成为病态赌徒,他应该是一个尽忠职守的警员,受同袍爱戴,兼为两名女儿的好父亲。法官酌情考虑他以往的贡献,或因此案失去长俸陷入困境,将总刑期定为9年。

  沦为阶下囚的余昨出庭时头发花白,显得相当憔悴。他的家人及同袍昨天到庭支持。其代表律师指出,余28年的警队生涯可算得上“完美无瑕”,有两名前上司及14名同袍为他撰写求情信。

  辩方律师昨日求情时说,被告加入飞虎队25年,一直尽忠职守,最出色的表现应是1984年发生宝生银行械劫案后,当时被告负责指挥行动,带头冲锋陷阵,奋不顾身,最后成功拘捕匪徒,并得到上司给予奖状嘉许。

  然而,04年是被告的人生转折点,辩方在庭上慨叹“输钱皆因赢钱起”,他指被告于04年到澳门赌钱,以数千元赌本赢得20多万元,自此染上赌瘾;已提升至警长的被告,于05年不得不申请提早退休,以领取120多万元退休金还赌债,并转任迪士尼乐园助理保安经理,月入1.74万元。不过,辩方指被告的赌瘾已达不能自拔的地步,为还钱铤而走险干犯此案。

  案情指出,被告去年7月至10月三度抢劫,犯案手法都是尾随上班的找换店职员进店内,然后以利刀指吓对方交出金钱。至10月29日,被告欲再抢劫该找换店时,被店员认出,警员接报将他拘捕。(陈晓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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