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律师法6月1日起实施 广西近千律师将上街头答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30日07:52 广西新闻网

  新《律师法》6月1日起实施,我区司法部门组织大规模宣传咨询活动

  近千律师明日街头答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孙小娟)记者日前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我国新修订的《律师法》将于6月1日起实施,5月31日,自治区司法厅与自治区律师协会决定联合组织全区律师,举行现场宣传和义务法律咨询活动。

  据了解,本次活动是全区性的,各市司法局与各市律师协会将在统一时间,在本市的繁华地段,组织统一主题、统一形式的现场活动。

  其中,区直律师事务所和南宁市市属律师事务所的活动地点定在南宁市朝阳广场,活动时间为5月31日上午8时30分~12时。届时将会有上百家律师事务所的近千名律师前来参加活动。除了宣传新《律师法》之外,律师们还将为现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咨询内容不局限于《律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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