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区农民工在京提前获得伤残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5日00:58 京华时报

  本报讯 (记者裴晓兰 通讯员万迪)四川广元农民工杨某在京打工期间摔成七级伤残。等待赔偿金时,他的家乡遭遇地震,家中房屋全部垮塌。近日,丰台法院特案特办,帮助杨某提前拿到了5.8万元赔偿金。

  杨某来京给个体户洪某打工。去年4月12日,他工作时从梯子上滚下,造成股骨颈骨骨折等,落下七级伤残。事后,丰台劳动仲裁委裁决洪某赔偿杨某伤残补助金9万余元,但洪某不服,于4月份起诉到丰台法院。

  按正常程序,杨某经过立案、开庭再到宣判,起码要经过5个月才能拿到赔偿款。一边是长期的诉讼过程,一边是地震的噩耗。就在杨某焦急时,5月15日,他接到了丰台法院法官的电话。原来,地震发生后,法院决定对涉及灾区当事人的案件特案特办。

  通过了解,法官判断洪某拒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主要原因是赔偿金数额高,他承担起来有一定困难。法官于是耐心地对他做工作,并将开庭时间提前。5月28日,杨某和洪某来到法院,在法官的主持下,他们很快确定了赔偿数额,洪某当庭向杨某交付了伤残赔偿金5.8万元。洪某说,这几天知道了地震灾害的严重性,听说杨某着急回家乡,所以他愿意当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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