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以影响风水为由挖毁他人坟墓丢弃尸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7日08:54 贵州都市报

  金黔在线讯 被告人张某以压住龙脉影响风水为由,将26座坟墓挖毁后,尸骨丢弃在现场。昨日,乌当区法院一审以侮辱尸体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1年,这也是乌当区法院判决的首例侮辱尸体案。

  2007年11月20日,乌当区水田镇李资村黄花哨村民组按照政府整治方案要求,将李氏家族26座坟从贵开线迁至李资村龙滩组王堡坡。2007年12月4日,张某带领龙滩组村民以26座坟压住了当地龙脉,出现饮水混浊、水位下降为由,要求将李家26座祖坟迁走。同年12月6日,张某组织村民150人将26座新迁坟墓挖毁,并将尸骨丢弃在现场。

  乌当区法院审理认为,张某组织、煽动村民挖毁祖坟的行为是对死者的亵渎,同时也对死者的亲人造成了精神上的伤害和侮辱,其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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