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趁堰塞湖下游民众撤离时行窃被批捕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07日09:04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左斌周 特约记者 刘德华) 6月3日,四川省剑阁县检察院对趁堰塞湖群众撤离之机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张丕成和张丕冰,从快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5月17日下午1时许,剑阁县下寺镇群众听说青川县堰塞湖准备泄洪,青江河水位上升,可能淹没下寺镇,于是纷纷往山上撤离。张丕成趁下寺镇“百草园”二期工地无人看管之机,电话邀约张丕冰从广元骑三轮摩托车到工地盗窃钢筋。当天下午6时许,两人来到“百草园”工地,由张丕成负责放风,张丕冰负责装钢材,共盗窃钢材560公斤,价值3248元,后用车拉往广元市,当逃至广元市利州区赤化镇时被警方抓获。

  5月18日上午,剑阁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朱明秀依法介入该案,引导取证。经过了解案情,朱明秀发现案件中没有主要证人的笔录,办案民警称证人都在外躲避余震,朱明秀立即与派出所民警四处打听证人去向,直到当天下午2点终于把主要证人找到。6月3日,此案提请批捕后,该院仅用4个小时便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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