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药团队提前10天“撤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1日08:23 台海网

  台海网6月11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曾毓慧 陈捷) 本报9日A16版 《“长寿药丸”600元20盒》披露了有人包下中山路人民剧场促销 “长寿药”,瞄准老人钱包一事。昨天上午,记者再次来到人民剧场,发现平时每天早晨热闹非凡的剧场已经人去楼空。原来,这一问题披露后,该卖药团队第二天就撤离了。

  记者在工商部门的审查材料上看到,“西藏拉萨雪峰天然药材开发有限公司”被允许“介绍”的活动时间为“2008年5月30日至6月20日止”,但是,在本报报道披露相关问题后,该公司卖药人员决定提前“退场”。

  据思明区中华工商所的徐书记说,“西藏拉萨雪峰天然药材开发有限公司”仅仅获准在剧场内 “介绍”保健品。即该保健品公司“不得在宣传活动期间,现场向老年人销售保健品”。但是,他们却误导老人在现场购买大量的“长寿药丸”。

  昨天下午,该保健品公司相关负责人“张主任”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对此,中华工商所的王所长说,由于该保健品公司在厦门没有一个固定的销售场所,工商人员在调查取证方面存在着一定难度。“你比如说,他撤走后,即使我们发现他们存在违法行为,但是,我们很难跨地区,到外地处罚他们。”

  对于为什么允许保健品公司在辖区内搞活动,对此,中华工商所表示他们只能“依法备案”。徐书记说,“如果他们相关手续齐全,我们不肯审批的话,那他们就可以投诉我们行政执法不作为。”不过,他也表示,工商可以加强对这些保健品公司的管理。“我们会加强主体资格的审查。比如说,我们可以要求他们提供担保,让当地的公司为他们担保后,我们再给他们备案。这样,如果他们有违法活动,即使撤离厦门,我们也可以找担保公司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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